2015年12月04日08:53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字號
俗稱“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一直遭遇法庭上“不見官”的尷尬局面。如今,這一現象正在改變。
12月3日,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公布2014年至2015年10月全市法院行政審判案件情況統計,近兩年,“民告官”案件數量呈井噴式增長。
一個明顯的變化是,今年以來,越來越多的行政機關“一把手”出庭應訴,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由去年的0.78%一躍至今年的30.59%。讓“民告官”能“見官”,不再成為難事。
“不作為”案件猛增
今年5月,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與立案登記制改革實施后,“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成為保障當事人訴權的利器,“民告官”的門檻大大降低,也使得這類案件數量激增。
今年1月∼10月,天津市法院受理各類行政案件4302件,比2014年全年增長74.24%﹔其中一審案件2928件,比去年全年增幅達103.19%。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李雪春說,這是近25年來受理一審行政案件最多的一年。
與此同時,行政機關敗訴案件數量和敗訴率均明顯增長。今年,判決被告行政機關敗訴233件,比去年全年增長122件,敗訴率為12.89%。其中,敗訴案件主要集中於城建行政案件,佔全部敗訴案件的一半以上。
城建案件一直是天津傳統第一大行政案件類型。據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2014年天津法院行政審判白皮書》顯示,2014年全市行政案件仍集中在城建、勞動保障、公安及資源4大傳統類型。
而環保、“不作為”案件,則成為重點增長的領域。其中,環保案件由上一年的12件增至34件,而“不作為”案件由2013年的37件增至133件,猛增2.59倍。
政府信息“不透明”多涉及拆遷 敗訴率最高
“目前,政府信息公開領域的不作為現象最為嚴重。”李雪春說,2013年以前,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案件數量並不多,“2014年突然增到293件,2015年攀升到835件”。而這類案件被判敗訴的數量佔全部敗訴案件的近一半,敗訴率也是平均敗訴率的兩倍多。
政府信息公開案件尤其是涉及征收拆遷的政府信息公開案件近年來呈現出迅猛增長的勢頭。
李雪春分析,某些行政機關之所以不敢、不想公開政府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與政府信息相關聯的行政行為違法或者有瑕疵,或者怕政府信息被利用。因此出現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及時答復、不予答復,不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以各種不合理的理由不予公開等違法類型。還有行政機關對申請公開的信息答非所問,也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的違法行為。
分析敗訴的原因,李雪春說,一些行政機關還是對到底哪些信息應公開”“公開的界限是什麼”等問題並不明確。比如有的行政機關對申請人回復說:“我們接到你的申請,領導很重視,會盡快處理!”但並沒有給出具體如何處理的答復,這類情況也會敗訴。此外,根本不答復、不按時答復的情況也比較多。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際上是將群眾利益訴求的宣泄引導到依法解決問題的軌道上來。”李雪春表示,要用政府信息公開的“抓手”倒逼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發揮制度的力量保証“民告官”能“見官”
“民告官不見官”是個由來已久的話題。據《白皮書》統計,2014年一審行政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10件,出庭率僅為0.78%。“再早幾年,出庭的也就一兩件。”李雪春說,針對法院發送的司法建議,有的行政機關不能認真對待,不積極查找、整改司法建議指出的問題,持有抵觸情緒,漠視司法權威。
此前在武清區人民法院審理的兩起政府信息公開案件中,被告武清區上馬台鎮人民政府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最終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決。
“這種行為本質上屬於疏於履行其職責的瀆職行為。”李雪春說,行政機關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既不尊重法院,也增加了行政機關敗訴的風險,一旦敗訴,可能使本來合法的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或者被撤銷,導致正常的行政秩序受到破壞,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甚至可能面臨行政賠償。
事實上,要求官員每起行政訴訟中都必須出庭,既不現實也沒有必要。“因為案件數量非常大,有的單位一年接到的行政訴訟案能有600到700件。而且法律規定,官員可以委托他人出庭。”李雪春說,“但我們規定幾類重大的民生類案件,或者法院認為負責人有必要出庭的案件,負責人必須來。”
今年5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與天津市政府法制辦共同制定了《關於規范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意見》,細化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義務和責任,也引起了各級政府和行政機關的高度重視,提高了法律意識。
截至10月,今年天津市法院開庭審理行政案件1265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387件,其中正職負責人出庭11件,副職負責人出庭應訴376件,負責人出庭應訴率30.59%。
“30.59%這個比例是非常高的。”李雪春說,應該發揮制度的力量,來保証“民告官”能“見官”成為一種常態。(胡春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