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0日08:20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字號
領導干部離任,要算生態環保賬
我國今年起試點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本報北京11月9日電(記者劉世昕)審計署副審計長陳塵肇今天介紹說,中辦、國辦近日印發了《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該方案要求,從2015年開始,我國要試點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進行審計評價,界定領導干部應承擔的責任。
據介紹,審計涉及的重點領域包括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以及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大氣污染防治等領域,審計對象主要是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干部。
陳塵肇說,根據方案,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將分三步走,2015年∼2017年在各地進行試點,2017年制定出台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暫行規定,2018年開始建立經常性的審計制度。
審計署審計科研所副所長劉力雲說,對領導干部進行資源離任審計,有利於自然資源資產集約節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審計機關通過對黨政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可以及時發現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影響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環境安全的風險隱患,通過促進政府及其部門進行整改,推動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的不斷改進和生態環境保護。另外,方案特別強調責任劃分,也就是說,這項制度實際上是要給離任的領導干部算一筆“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賬”,客觀上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恪盡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職守,起到提醒約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