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04日08:27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字號
貴州省貴陽市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11月2日對10個下轄區(縣、市)開出空氣質量罰單,總金額高達886萬元。這是自今年7月《貴陽市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暨獎懲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實施以來,開出的首張罰單。
今年7月,貴陽市開始實行《試行辦法》,以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PM10、PM2.5等3方面為核算指標,將這三方面的監測數據換算為得分,按照“誰保護、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依據分數對所轄區(縣、市)的環境空氣質量進行獎懲,獎懲結果每季度公布一次,每年度統一結算一次。
貴陽市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攻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曹洋介紹說,由於城區和郊區的環境容量、面臨的環境壓力不同,考核指標也有所差別,花溪區、南明區等7個區的獎懲資金系數為10萬元/分,修文縣等4個縣為6萬元/分。
此次是《試行辦法》實施以來發布的首個季度的空氣質量指標,根據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PM10、PM2.5季度削減10%的目標,修文縣因超額完成目標獲獎79萬元,其余10個區(縣、市)均因沒有完成目標而被處以總額為886萬元的罰款,其中花溪區被罰款318萬元,在各區(縣、市)中最高。
貴陽市大氣辦開設專項資金賬戶用於收發獎懲資金。年底結算時,貴陽市大氣辦將會登報通報,受罰區(縣、市)則要在規定時間內將罰款打入財政專用賬戶﹔逾期不交的,將在次年財政預算中直接扣除,並將面臨額外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