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實行決策失誤終身追究 討論時反對者或免責--時政--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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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實行決策失誤終身追究 討論時反對者或免責

2015年10月02日05:39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原標題:浙江實行決策失誤終身追究 討論時反對者或免責

  新華網杭州10月1日電 “拍腦袋”、“一言堂”、先拍板后走程序等不規范、不科學的決策者,將終身背上隨時可能被追究責任的“包袱”。而在集體討論時對不科學決策持反對意見的,或可以免責。

  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規定,由政府決策的事項,應當由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討論決定﹔由部門決策的事項,應當由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

  《規定》指出,決策方案是否通過,由行政首長在集體討論基礎上作出決定。參加會議人員的意見、會議討論情況和決定應當如實予以記錄、存檔。

  浙江省政府指出,對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惡劣社會影響的,應當倒查責任、實行終身責任追究,依法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其中,在集體討論決定決策事項時,有關人員對嚴重失誤決策明確持不贊成態度或者保留意見的,應當免除或者減輕責任。

  (原標題:浙江實行決策失誤終身追究 集體討論時“挑刺者”或可免責)

(責編:崔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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