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21日04:4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字號
本報北京9月20日電 (記者潘躍)“除對涉台公証事項和哈薩克斯坦等9個國家的公証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証明,以保障大陸居民及我國公民的合法權益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証明。”日前,經與教育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銀監會等婚姻登記信息的主要使用部門充分協商,民政部制發了《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証明相關工作的通知》。
對於証明取消后的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強信息化建設,並會同相關部門落實部門間信息核對的具體措施。如相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依據、需要了解核對當事人婚姻登記情況的,可以通過開放信息核對端口、公函往來等多種方式,在部門間直接完成信息核對工作,不再需要當事人在婚姻登記信息使用部門和民政部門之間往返奔波,以切實減輕當事人辦事創業的負擔,真正將簡政放權要求落到實處。
目前,民政部門已實現部、省兩級婚姻登記信息聯網,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已基本實現婚姻登記信息聯網和在線婚姻登記。同時,民政部還積極與外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商談數據核証共享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