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08日08:15 來源:華聲在線 手機看新聞 字號
廣州花都區食品藥品監督局原局長譚學才,在對花都區食品、藥品等的監管執法以及相關工作人員人事任免的過程中,收受下屬以及多家飯店老板賄送的好處費共計57800元。(新華網9月7日)
2012年至2013年4月間,譚學才利用他擔任花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在對全區食品、藥品等的監管執法以及全局工作人員人事任免的過程中,收受下屬劉某等人賄送的好處費共計57800元。譚學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
“官”是個根深蒂固的思想,也可以說是一種腐朽的為政思想,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官員至上,當官就能辦到一切的慵腐概論,為官者就比一般人高一等,為此諸多官員不惜一切代價買賣爵位,尋找各種門路和關系,必不可少的打點打點當然就是大把大把的花錢享樂了,些許工資怎能夠填飽肚子?錢從何處來?而賣官者,為了掌控官位,尋得更多的賣官實權,必然加大價碼,獲取更多的油水,進而再走買官路,他們自然也走向了貪腐的深淵,如此貪腐利益鏈,周而復始,惡性循環。
從近年來查處的用人腐敗案件來看,用人腐敗猖獗的地方,吏治混亂、人心不齊、怨聲載道,嚴重制約了社會的發展,影響了社會的風氣,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所以,對待用人腐敗,絕不能姑息
正所謂“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任何人試圖靠欺騙手段謀取官位,可能得逞一時,但絕不會得逞一世。這些領導干部如此“賣官”創收,無疑將手中權力變成了交易砝碼,將人民信任當成了枉法的資本,恐怕其早已忘了對以黨和人民的承諾,不僅是對黨紀國法的踐踏,更是對黨和政府形象的巨大損害。其實,權力本身沒有好壞,往往取決於掌握權力的官員。
我們要本著實報必查、查實必究、失職追責的堅決態度,堅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戰斗精神,要淡化買官的需求,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不要職位的晉升看成是個人進步唯一標志,重事業而輕官位,讓官位這些緊俏貨不再是大家競相追逐的目標,切實加強對官員權力的管控,讓權力無處徇私,才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