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31日08:1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字號
近日,山西省政府出台文件,規范重大行政決策權力運行,明確決策過錯認定標准,提高責任追究制度的可操作性,決策嚴重失誤將終身追責。
按照山西省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機制意見,今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國民經濟、財政預算、公共投資、重大改革、資源開發及就業、社保、醫療等九方面內容,將嚴格按照決策動議、公眾參與、專家論証、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執行與后評估“七步走”程序。
該意見明確,重大行政決策公眾要有參與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需要公眾參與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應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對涉及住房、教育、物價、醫衛等決策事項,探索開展第三方公眾意願調查,及時發布信息。
該意見明確,重大行政決策公眾要有參與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需要公眾參與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應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對涉及住房、教育、物價、醫衛、社保就業等決策事項,探索開展第三方公眾意願調查,聽取利害關系人意見,及時發布信息。
該意見特別強調,將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完善行政決策績效評估、責任追究啟動機制,明確決策過錯認定標准,提高責任追究制度的可操作性。以“誰決策、誰負責”為原則,對重大行政決策嚴重失誤或超越法定權限、違反規定程序作出決策,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等情況依法追究責任。
(記者 周亞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