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27日09:2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字號
新華社北京8月26日電 國家檔案局26日在其官網發布了《日本侵華戰犯筆供選》第十六集:林正。
根據第十六集摘要,據林正1954年10月9日筆供,他生於1920年,日本山口縣人。1941年參加侵華戰爭,1945年8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41年5月,在湖北省鐘祥縣,“逮捕了1名30歲左右的中國人民”“做‘向導’。該人向前走了有50米,乘機逃跑”,“我……從背后將其射殺了”。
1942年11月,在湖北省宜昌縣,同伙對逮捕的1名中國男子進行了灌涼水、火烤,“致使這位中國人民陷入了垂死的狀態”,在“將該人拖在坑子裡以后,又恐他再蘇醒過來,我便向脖子上”、另一同伙“向心臟部用刺刀刺殺了”。
1943年6月,在宜昌縣,大隊本部軍醫以對新征集的衛生修業兵“實地教育”名義,“將1名軍事俘虜”,“用注射方法使其陷入昏睡的狀態后,便從該人的胸部直到腹部實行了解剖,后又用手術刀子刺殺其心臟部,以該俘虜的身體內的五臟,向衛生修業兵進行了說明”。
1943年8月,在宜昌縣,中隊長對1名中國男子“威嚇著進行了訊問,但是未能得到結果,因此就把中國人斬殺了”。由於最初“砍得不太高明,弄得鮮血淋漓,所以又命令我用槍刺殺”。
1943年12月,在湖北省宜都縣,與1名同伙“共同侮辱了1名40歲左右的中國和平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