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25日08:3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字號
新華社北京8月23日電 國家檔案局23日在其官網發布了《日本侵華戰犯筆供選》第十三集:白須勇。
根據第十三集摘要,據白須勇筆供,他生於1919年,日本廣島縣人。1940年參加侵華戰爭,1945年8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40年5月,在湖北省棗陽縣,和同伙“用棍棒威脅使2名中國農民男子強奸2名中國婦女”。
1940年6月,在湖北省荊門縣,中隊的步哨“逮捕了1名三十五六歲的中國和平人民男子”,白須勇“用槍刺刺死了”。
1941年5月,在荊門縣,將“在草垛中隱藏的二十一二歲左右的中國婦女,拖到中國人民住宅內”,和1名同伙進行了輪奸。
1943年12月25日,在湖北省遠安縣,參加了“白陽寺大屠殺”。“大隊長山中孝夫大尉之命令:‘於白陽寺村,將居民,連婦女、小孩都要殺掉,將房屋燒毀,將物資都征發。’大隊據此命令,主要的把白陽寺村的老人、婦女、小孩,100名中國和平人民進行了屠殺,焚燒了70棟以上的中國人民房屋”。
1944年3月,在湖北省當陽縣,“我獨自侵入中國人民住宅,將二十一二歲左右的中國婦女捺倒在床上進行強奸”。
1944年4月,在當陽縣,“我自己侵入了王家巷子西頭的中國人民住宅,將三十五六歲的中國婦女,用刺刀威脅下進行了強奸”。
1944年5月,在當陽縣,抓來1名中國和平男子,“我和另外2名將其手足綁上,將他倒過來插入池中有2分鐘,進行灌了很多的水……如斯進行了3次刑訊”而致死。
1945年4月,在湖北省襄陽縣,“我將1名12歲左右少女以刺槍威脅下進行了強奸,其結果將陰部給予了破裂傷”。
侵略期間,在慰安所“強奸中國婦女13名32回,朝鮮婦女7名38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