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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2014年93.83億安居工程專項資金被違規使用

2015年08月17日13:57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人民網北京8月17日電 審計署網站今天公布《2014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審計結果顯示,一些地方建設資金籌集與使用的統籌銜接不夠,管理不到位,182個項目單位、融資平台公司和住房城鄉建設、財政等部門違規使用安居工程專項資金93.83億元,其中財政資金32.75億元,企業債券、銀行貸款等社會融資61.08億元。

審計公告稱,從審計情況看,地方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和項目建設管理單位能夠較好地執行國家政策法規,住房保障政策體系逐步健全,工作機制不斷完善,總體情況較好。但審計也發現,一些項目和單位還存在違反規定或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具體情況是:

(一)部分單位虛報材料套取資金。16個項目單位通過編造項目資料、拆遷安置協議等方式,套取財政補助、項目貸款等專項資金4.85億元,用於自身經營、修建職工宿舍和辦公樓等支出。

(二)部分資金未按規定用途使用。一些地方建設資金籌集與使用的統籌銜接不夠,管理不到位,182個項目單位、融資平台公司和住房城鄉建設、財政等部門違規使用安居工程專項資金93.83億元,其中財政資金32.75億元,企業債券、銀行貸款等社會融資61.08億元。上述被違規使用的資金中,用於發放工資、彌補辦公經費等支出1.35億元,用於出借、還貸、投資理財、財政周轉等92.48億元。

(三)部分資金籌集和撥付不到位。由於資金籌集不到位、未按工程進度或合同約定進行結算等原因,139個用房管理、項目建設等單位未及時撥(支)付建房款、工程款等,形成拖欠131.95億元,共涉及116個市縣。由於資金分配未落實到具體項目或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等原因,255個市縣收到的上級財政補助資金中,有83.94億元至2014年底結存未用已超過1年。

(四)部分項目未按規定享受稅費和金融優惠政策。由於征收部門對安居工程稅費減免政策理解有偏差、對項目認定情況掌握不准確等原因,一些地方落實安居工程稅費減免政策不到位,394個項目被違規收取應減免稅費5.2億元,其中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收3464.52萬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4.86億元。61個廉租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未按規定享受利率優惠,多支付利息3273.41萬元。

(五)部分地區住房保障分配審核不嚴格。由於家庭收入、住房等經濟狀況信息平台未建立、多部門聯審機制未有效運行、經辦管理機構審核把關不嚴等原因,2.06萬戶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以不實材料申請並通過審批,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配租(售)1.02萬套、住房租賃補貼等貨幣補貼2191萬元。還有5895套保障性住房被違規用於轉借出租、辦公經營或對外銷售。

(六)部分地區保障對象退出機制不健全。由於保障對象未及時申報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經辦管理機構未按規定進行定期審核等原因,有2.34萬戶收入、住房等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未按規定及時退出,仍享受保障性住房1.53萬套、住房租賃補貼1421萬元。

2014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全文

(責編:尹深、趙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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