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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坑代表”李寶俊被公訴(組圖)

2015年08月11日06:17  來源:北京晨報  手機看新聞  字號

原標題:“挖坑代表”李寶俊被公訴(組圖)

今年1月25日、28日,本報關於德內大街塌陷的報道。

 

“挖坑代表”李寶俊被公訴

 

  北京晨報記者昨天從西城檢察院獲悉,7月27日該院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德內大街塌陷事件涉事業主李寶俊、建筑施工隊負責人盧某及盧某雇佣的施工隊現場負責人李某提起公訴。

  事件回放

  凌晨突然塌陷

  2015年1月24日凌晨,德勝門內大街93號門前發生坍塌。事故造成周圍供水暫停,部分商戶受影響,暫停營業。受事故影響,塌陷路段採取臨時交通管制,途經公交車甩站繞行,所幸塌陷未造成人員傷亡和車輛損傷。

  由於塌陷坑內還布設有自來水、污水、燃氣和電纜管道等多條管線,事發后多個相關部門的搶修人員都趕到現場支援搶修。此外,塌陷還造成15戶周邊居民無法回家。這些居民被當地街道辦事處統一登記后安置到附近賓館。

  案情披露

  事發前約談業主

  據西城區政府的相關負責人介紹,2014年7月有關部門就因93號院私挖地下室一事約談業主李寶俊。李寶俊也承認存在私挖地下室的情況,並表示會根據要求改正。相關部門遂對其進行了處罰。不料在短短幾個月后,93號卻又開始悄悄動工。

  “93號的外圍一直用鋼板圍著,裡面的工人說是在挖地下室。晚上的時候我看見過大卡車拉渣土,動靜挺大的。”在記者採訪時,附近市民告訴記者,“裡面的工人說是要往下挖好幾層,聽得我們心驚肉跳。”此外,多名居民反映,在93號施工過程中曾經多次打過城管熱線舉報,但一直沒有反應。

  檢方公訴

  施工隊無資質

  據了解,引發本次事故的德勝門內大街93號業主系原徐州市人大代表、江蘇一集團企業原董事長李寶俊。檢方表示,被告人李寶俊於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間,違反建筑施工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將自己所購買的西城區德勝門內大街93號內的建設改造工程委托給無建筑資質條件的被告人盧某的個體施工隊。

  在施工過程中,李寶俊要求被告人盧某超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証的內容,違法建設地下室,深挖基坑。而盧某除了負責管理、指揮施工外,還指派無執業資格的被告人李某負責施工現場管理、指揮等工作。

  2015年1月24日3時許,因基坑支護結構不合理、支護結構承載力不足、地下水控制不力,導致施工現場發生坍塌,造成東側毗鄰的德勝門內大街道路塌陷、北側毗鄰的部分民房倒塌破壞,西側毗鄰的四層辦公樓東段結構受損,其中一層的部分外牆倒塌,同時造成了德勝門外大街由北向南交通中斷,德勝門西大街、鼓樓西大街和新街口北大街交通擁堵,並且影響相關居民和多家單位正常的生活和辦公秩序。

  檢方表示,經鑒定,該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為人民幣290余萬元。

  正式批捕

  網上追逃被抓獲

  檢方通報,現場負責人李某是在2015年1月24日在施工現場被當場抓獲的。建筑施工隊負責人盧某於2015年1月31日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抓獲。而李寶俊經網上追逃,於2015年2月10日被抓獲。

  事發時李寶俊系徐州市人大代表,事發一周后他表示將立即請辭。2015年1月31日,徐州市泉山區人大常委會接受了李寶俊辭去人大代表職務。2月17日,西城區檢察院批准逮捕李寶俊。北京晨報記者 黃曉宇

(責編:崔東、趙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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