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10日18:47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人民網北8月10日電,北京紀委網站今日通報7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公款旅游問題。201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以暑期社會實踐考察名義,組織教師及家屬共33人公款旅游,共計花費人民幣116128元。2015年3月26日,經北京交通大學紀委討論決定,給予法學院人文科學處處長畢穎黨內警告處分。
2.北京市密雲縣經信委工會聯合會主席吳顯賀、副主席郭瑞琴違規購買購物卡問題。2013年8月,吳顯賀以走訪相關單位名義,讓郭瑞琴用公款購買3500元購物卡。2015年4月,經密雲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吳顯賀、郭瑞琴黨內警告處分。
3.北京市大興區第二職業學校公款旅游問題。2013年7月-12月,大興區第二職業學校黨支部書記邢秀良、副校長白英杰、副校長許利民分別帶領本校教師,赴江蘇、山東等地考察交流,期間用大量時間參觀旅游景點,以“培訓費”項目共向旅行社支付人民幣20萬元。2015年6月,經大興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分別給予邢秀良、白英杰、許利民黨內警告處分。
4.北京市昌平區馬池口鎮農業服務中心原主任張佩山受賄、挪用公款問題。2008年9月至2014年4月,張佩山多次擅自動用馬池口鎮會計事務服務中心代管的村級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總投資額人民幣8.21億元,並將其中的300萬元轉入個人賬戶進行理財,收益歸個人所有。另有2000萬元到期未能收回。期間還收受某信托公司業務員給予的感謝費14萬元。2015年6月,經昌平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佩山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北京市房山區城關街道八十畝地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張永剛騙取舊村改造專項資金問題。2011年1月至12月,張永剛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騙取舊村改造專項資金共計人民幣535315元,將其中262315元據為己有。2015年4月,經房山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永剛開除黨籍處分。2015年5月,張永剛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6.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東直門派出所原主任科員張建業索取他人財物問題。2010年至2013年,張建業利用職務便利,收受3名在押人員親友匯款共計人民幣92000元。其中為3名在押人員花費共計人民幣44500元,剩余錢款據為已有。2015年5月,經東城公安分局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建業開除黨籍處分﹔經東城公安分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張建業行政撤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7.北京市綠洲種養殖公司原黨支部書記、經理崔存利職務侵佔問題。崔存利在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擔任北京市綠洲種養殖公司和北京春鶴種植中心黨支部書記、經理期間,套取公司賬戶資金設立賬外賬,共計人民幣7092590.38元(現已全部追回)。經豐台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崔存利開除黨籍處分。崔存利被豐台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