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5日09:09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字號
今年以來,安徽省政府發現自己得適應一個新局面:隔三岔五上法庭當被告。
據最新統計,今年上半年,安徽省政府71次被推上被告席。看起來這數字並不多,卻已經“拔了個新高”,比去年同期多了30多次。省政府法制辦行政復議應訴處一名副調研員估計,下半年這個數字還將攀升——沒准還得當100次被告。
看起來,時代是真的不同了。
大家都清楚,這是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行政訴訟法》的“功勞”。新版行政訴訟法,針對長期以來“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等老大難問題,新增了一系列條款。明顯升高的訴訟數量,也許是對這些條款的最好回應。
在安徽公布“71次被告”這一數據后,一些人看到省政府“頻頻上法庭”,便開始憂思重重地擔心起來:“政府半年被告的頻率太高,會不會有負面效應”?
可事實上,行政訴訟數量增多,絕對值得人們為之叫好。一個對比是,比起信訪案件,民眾與政府上法庭解決問題的案例簡直少得可憐。以2013年為例,我國各級法院共審結一審行政訴訟案件12.1萬件,比起之前兩年一再下跌﹔與此同時,每年因行政糾紛引發的信訪案件則居於400萬至600萬件的高位。
早在2014年全國兩會期間,就有政協委員對行政訴訟案的減少表示擔擾:“是政府的工作更讓人民滿意了?還是民告官的勝訴率太低所以老百姓都不打官司了?”
那一年秋天,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林莉紅出版過一份關於《行政訴訟法》實施狀況的調查報告。調查中,面對“您對行政案件作出裁判時,會不會考慮下列因素”這樣的問題,一半以上的法官選擇了要把“可能會得罪當地行政機關”納入考慮范圍,更有超過90%的人表示會考慮“本院領導的意見”、“上級法院的意見”以及“黨的政策”。
說到底,這一邊倒的數據,也不是什麼新鮮事,否則民眾也不會一股腦兒地選擇“上訪”,希望倚借行政力量,來為自己爭取利益。而恰恰是讓政府站上法庭的行政訴訟,才是在現有訴訟機制下,普通公民在“可預期的程序裡促使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一個最和平的手段”。
因此應該慶幸,當新版《行政訴訟法》實施后,安徽的行政訴訟案件明顯增多﹔廣東省雷州市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市長吳國雄真正站上了被告席。也許可以說,這每一份微小的認真,都有助於幫助社會建立對“法律”的信仰,都是朝著“依法治國”方向的一種努力。
不過,在叫好的同時,一些細節卻略顯扎眼。在安徽今年新增的這71個案件中,已有20個案件審結,大部分案件都以原告的敗訴告終,僅有一件確認省政府違法:他們曾發過一紙文件,要求該省花炮企業全部關門,不論企業規模,一律賠償80萬元人民幣。
也就是說,案件中超過六成涉及土地征收的案件,全部以民眾的敗訴告終。而在其他法治國家,盡管民告官的勝訴率是出了名的低,一般也能維持在20%左右。
那唯一的勝訴也不容樂觀。7月9日,原定的二審開庭日,法庭收到了不少原告的撤訴申請。不隻一個企業主告訴媒體記者,撤訴申請是被企業所在地政府“脅迫”著簽下的。總之,庭是開不了了,法官還得去調查這些撤訴申請是否出自原告本人的意願。
像這樣折騰出來的低至5%的原告勝訴率,不禁讓人擔心。新版行政訴訟法的實施,能否真正打通行政訴訟渠道,讓公眾維權有路可循?還是虎頭蛇尾,輕易就放棄了走向法治的可能?
因此,我真是很好奇,面對撤訴的花炮企業主,法庭會得出如何的結論呢?
要知道,比起大眾心中對“法治”二字的打量,我們也許可以說,對這個社會而言,政府是否能保持法庭上的常勝不敗,一點也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