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太原12月29日電(記者 冀業)記者從山西省人民檢察院獲悉,12月25日,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在山西省檢察工作情況報告上批示:“要繼續加大查辦案件力度,進一步發揮檢察機關在懲治腐敗、淨化政治生態中的重要作用。”據統計2014年1月至11月,山西檢察機關共查處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要案141人,其中含廳級21人。
針對當前山西發生的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問題,王儒林批示要求:檢察機關要發揮職能作用,繼續加大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力度,以煤焦、土地、交通、房地產等容易滋生腐敗的領域為重點,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堅持“零容忍”態度,做到“老虎”“蒼蠅”一起打。要在積極配合中央紀委專案組查辦案件的同時,進一步加大自辦案件查處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堅決遏制腐敗蔓延的勢頭,在“淨化政治生態,實現弊革風清,重塑山西形象,促進富民強省”中發揮重要作用。
據統計,2014年1月至11月,山西各級檢察機關共立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1370件1934人;立案偵查職務犯罪大案907件;查處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要案141人(含廳級21人)。在立查的1370件職務犯罪案件中,檢察機關通過受理舉報、自首等發現線索309件,佔22.6%;在辦案中自行發現線索605件,佔44.2%;紀檢監察機關移送線索156件,佔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