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中紀委網站今日刊文《“賀卡禁令”帶來什麼?》,文章指出,“公款賀卡”從泛濫到消失,是作風改進的一個縮影。在過去相當長時間裡,“賀卡漫天飛”是年末一道獨特風景,不少賀卡印制奢華,浪費嚴重,看似“鵝毛之禮”,暗藏“四風”之弊。
文章稱,“公款賀卡”從泛濫到消失,是作風改進的一個縮影。在過去相當長時間裡,“賀卡漫天飛”是年末一道獨特風景,不少賀卡印制奢華,浪費嚴重,看似“鵝毛之禮”,暗藏“四風”之弊。2013年10月31日,中央紀委下發《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重拳整治下,“公款賀卡”漸漸淡出公眾生活。
文章稱,元旦、春節臨近,作為落實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的重要抓手之一,“賀卡禁令”實施一年,公款賀卡銷聲匿跡。賀卡只是一例。黨的十八大以來,按照中央部署,中央紀委緊盯關鍵節點,一個“標”一個“標”治理,一步一步推動作風全面好轉。一抓具體就深入,一深入就能抓住根本。一張小小賀卡的變化,彰顯的是中央正風肅紀的堅定決心。
文章指出,為何選擇一張小小賀卡?賀卡雖小,但隱藏其后的是“四風”問題,必須立說立行、立查立改。
“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嚴禁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要嚴肅財經紀律,強化審計監督,相關費用不准轉嫁攤派,一律不予公款報銷。”“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持之以恆強化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堅決予以糾正。”
2013年10月31日,中央紀委發出《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一紙禁令,短短400多字,卻廣受矚目。那麼,當初為何選擇一張小小的賀卡作為反“四風”的切入口呢?
去年10月29日,中央政治局在審議《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時指出,近年來,一些黨政機關講排場,比闊氣,大手大腳、奢侈浪費現象時有發生,廣大干部群眾對此反應強烈。制定《條例》,就是要以剛性的制度約束、嚴格的制度執行、強有力的監督檢查、嚴厲的懲戒機制,切實遏制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中的各種違紀違規違法現象。
“公款賀卡”是公款浪費的一個注腳。近些年來,每逢元旦、春節,精美的賀年卡、豪華的年歷等,常在公款“包辦”之下,頻繁穿行於一些部門、單位和機構之間,風風光光旅行、扎扎實實浪費,還牽扯領導干部不少時間精力。賀卡雖小,但‘針尖大的窟窿能透過斗大的風’,隱藏在其背后的,是“四風”問題,它既反映了形式主義,又助長了奢靡之風,必須立說立行,立查立改。
2013年10月31日,“賀卡禁令”即已發出。之所以選擇在元旦前兩個月就發出禁令,一是要通過抓小治大,嚴禁公款浪費,回應干部群眾關切﹔二是要早打招呼、早發信號,避免或減少商家損失。
文章指出,“賀卡禁令”令行禁止了嗎?公款賀卡等“四風”問題來了個“急剎車”,鋪張浪費得到有效遏制。
禁令發出,如何“令行禁止”?關鍵在於配套措施跟進。“賀卡禁令”出台以后,中央紀委及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採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以確保《通知》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落實:一是加強宣傳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增強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二是暢通監督渠道,中央紀委在其官方網站公開了舉報電話、郵箱和地址,開設了專門的舉報窗口。三是從嚴監督執紀,督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大明察暗訪力度,著力發現違紀違規問題﹔對頂風違紀的,要求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責任追究。
事實上,在“賀卡禁令”之前,中央紀委發出了“月餅禁令”,之后又發出了“煙花爆竹禁令”。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節前發信號、嚴明紀律要求,節中抓檢查、緊盯違紀問題,節后嚴問責、加強通報曝光,狠剎節日不正之風,形成了高壓態勢。
對於禁令執行效果,通過這樣一組數據或可窺見一斑:截至今年10月31日,全國因收送節禮而被查處的問題數880起,處理1125人,給予黨政紀處分819人。由此可見,查處力度之大、執行禁令之嚴。
通過各方合力,公款送月餅、賀卡、煙花爆竹等“四風”問題來了個“急剎車”。一時間,高檔節禮變得“燙手”,公款吃喝顯得“扎眼”,應酬往來變得“冷清”,鋪張浪費得到有效遏制,崇尚節儉的氛圍日益濃厚,廣大群眾切實感受到了節日風氣的變化。
文章指出,作風建設將如何持續發力?八項規定已經實施兩周年,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已基本結束,月餅、賀卡、煙花爆竹等禁令也是去年出台,作風建設成效顯著。有人不禁問,如今元旦、春節臨近,該如何持續發力,確保“四風”不反彈,作風持續向好?
據了解,下一步中央紀委將按照“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的要求,緊盯“四風”新特點、新動向,強化執紀監督,加大問責力度,堅決防止“四風”反彈,進一步營造“不敢”的氛圍,推進作風建設落地生根,成為新常態。
具體來說,將繼續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一是突出工作重點,盯住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問題,同時關注嚴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查處公款吃喝、送禮、旅游和黨員干部出入私人會所等問題。二是堅持從嚴執紀,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列入黨的紀律審查重點,越往后執紀越嚴,對黨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后的頂風違紀行為,嚴查快處。三是加大問責力度,在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堅持“一案雙查”,在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的同時,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四是強化通報曝光,採取集中通報、專題通報和個案剖析等方式,既通報曝光當事人,又通報曝光被問責的領導干部,形成強大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