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小官巨貪”現象層出不窮。人民論壇問卷調查中心基於9634份公眾樣本的調查結果顯示:現實中的各類貪腐事件,“小官貪腐”佔到了七成以上(76.17%),且發生在區縣基層干部和村干部身上的較多。
呂德文
盡管中央不斷加大力氣治理小官貪腐問題,然而 “小官巨貪”現象仍然層出不窮。當前,小官貪腐分布極為廣泛,方式相較以往更為隱蔽、危害也更大,呈現出新特征。
“小官巨貪”的隱蔽方式
隨著新農村建設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持續推進,大量國家財政資金涌入農村,農村資源也不斷資本化,使得農村資源密集度不斷提高,一些看似不重要的職位也掌握了大量資源流量,小官也有了實權。近年來,全國各地發生過多起拆遷辦主任偽造拆遷材料騙取拆遷補償款的案件,涉及資金少則幾十萬,多則幾千萬。
“窩案”多。無論是非法套取國家資金,還是瓜分、貪腐集體經濟,都非一個人所能為。因此,小官貪腐相當大比例是窩案。由於一些村官本來就是拉幫結派競選上台的,他們更容易集體作案。而涉及到套取國家資金,則需要經過多個程序,必然是窩案。
貪腐行為隱蔽。現在,直接吃拿卡要、直接侵佔集體財產、直接侵害農民利益的現象已經極為少見,小官貪腐的技術含量越來越高。比如,充分運用合法的自由裁量權為自己謀利。不少政策實施都賦予了基層干部自由裁量空間,這為一些小官的貪腐行為提供了便利。再比如,充分運用上下級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的現實為己謀利。還比如,充分運用市場化的運作方式為己謀利。當前很多地方政策實施都要求進行市場化運作,盡管有公開招投標等程序要求,但這遠不能控制亦官亦商的基層干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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