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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12年打黑工 濟南公安勸返首個在逃境外經濟犯

尉偉

2014年11月14日09:13    來源:齊魯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濟南公安勸返首個在逃境外經濟犯 嫌犯打夠黑工

11月13日,潛逃柬埔寨12年的經濟犯罪嫌疑人王亮(中)被帶回濟南。齊魯晚報記者戴偉攝

 

  潛逃柬埔寨12年后,50歲的沈陽男子王亮(化名)終於回國歸案。2014年11月13日,濟南歷下公安經偵大隊在省廳、市局等多部門的協助下,歷經9個月努力,成功將涉嫌合同詐騙18萬元的王亮勸返回國投案,由此打響了省城“獵狐行動”第一槍。

  私刻公章騙走18萬后外逃

  事情還得從2001年說起,當時省城一工程公司李某向歷下警方報警:他與遼寧某建設公司的韓某、王亮簽訂了工程轉包協議。兩人自稱承包了沈陽一大廈的裝飾工程,按約定預先支付了18萬元后,李某發現韓某、王亮遲遲不履行合同,且不知去向,而該裝飾工程也已由他人承包。

  “我們調查發現韓某、王亮涉嫌合同詐騙。”11月13日,歷下公安經偵大隊副大隊長彭偉說,民警找到遼寧某建設公司的負責人,對方表示:公司根本沒有韓某、王亮這兩個人,他們不僅與沈陽一大廈的裝飾工程沒有關系,就連合同上的公章也並非公司所有,“公章系韓某私刻、偽造的”。

  2001年12月6日,歷下警方於大連將韓某抓獲,但王亮卻一直不見蹤影,“后來,我們多方了解到,他可能已潛逃至境外。”

  奔波兩萬公裡,確定藏匿地

  王亮潛逃境外,給民警追逃帶來不小的難度,但歷下警方從未放棄。“一方面,我們通過網絡、交通、金融等對王亮的關系網、藏匿地等具體信息進行梳理、落實。”歷下公安分局局長賈延昭說,另一方面,民警又對王亮的家屬進行思想工作、親情感化,促其主動投案。在公安部啟動了旨在緝捕境外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的“獵狐2014”行動后,歷下公安分局成立了追逃小組,組織經偵、法制、網警等多警種聯動。為進一步落實王亮的情況,民警先后6次出發,北上遼寧、南下雲南,累計行程2萬余公裡,走訪詢問了王亮的親友20余人,常常是剛下火車又上汽車,每天奔波十多個小時。

  最終,民警確認王亮藏匿於柬埔寨一帶。

  感化家屬,勸嫌疑人回國

  除與王亮的家人保持電話聯系外,追逃小組的民警還三赴沈陽,反復向王亮的親朋開展思想工作,講明法律政策。“2007年,韓某和王亮的家人將18萬元退賠給受害人。”針對這一情況,歷下公安經偵大隊的民警及時將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外交部聯合下發的《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的內容精神傳達給王亮的家人,“如果王亮回國投案,有可能會從輕處理。”民警的真誠和耐心感動了王亮的家人,贏得了他們的信任:2014年8月,王亮的哥哥專程從沈陽來濟,找到歷下公安經偵大隊的民警表示,弟弟王亮也想早日回國自首。

  “從輕處理”打消最后疑慮

  原來,潛逃柬埔寨的王亮在當地靠給別人打工、開車、做小買賣為生。生活困苦的同時,他還要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

  “他擔心這麼多年過去了,當年有些事更說不清了。”11月13日,王亮的哥哥告訴本報記者。同時,他還有可能因非法居留柬埔寨被當地政府處以重罰。

  為打消王亮疑慮,歷下經偵大隊的民警向王亮的家人出具了受害人李某的“諒解”証明,省廳、市局經偵部門以及歷下檢察院、歷下公安經偵大隊的負責人也再次向王亮的家人表明了公安、檢察機關對自首的王亮從輕處理的意見。

  2014年11月9日晚,潛逃境外達12年之久的王亮終於下定決心,從柬埔寨回國自首。11月13日,歷下公安經偵大隊民警從雲南河口將嫌犯王亮帶回濟南。據悉,王亮也是“獵狐行動”開展以來,省城首名勸返歸國的境外逃犯。目前,涉嫌合同詐騙的王亮已被歷下警方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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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婭文(實習)、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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