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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鑒燎涉案金額近3億 曾拒絕提拔隻為"坐地斂財"【3】

2014年11月04日10:39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一個“億元市長”的“腐敗經濟學” --廣州原副市長曹鑒燎腐敗案調查

  “邊腐邊升”:反腐高壓線為何難“通電”?

  從沙河鎮黨委書記到廣州市副市長,曹鑒燎為官近30年,為何能“邊腐邊升”官至廣州副市長?特別是多次“拒絕提拔”也未引起有關部門懷疑?

  事實上,對曹鑒燎的質疑和舉報早已有之。2010年冼村啟動舊城改造后,懷疑背后有“貓膩”的村民多次集體舉報、反映問題,但直至2013年冼村班子成員被紀檢部門“一窩端”,曹鑒燎才被“拔出蘿卜帶出泥”。

  連曹鑒燎自己在接受審訊時都承認,其在天河區任職時就聽說有人告他的狀,但后來也毫發無損。“因為第一我比較謹慎,第二有些東西也沒有暴露。1992年我就收了人家一筆錢,組織上也沒有深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教育與研究中心教授任建明認為,這表明過去反腐力度不夠,有多種因素導致反腐機構不能有效運作,甚至對一些被舉報的官員也沒有及時展開調查。加上曹鑒燎“演技高超”,因此“邊腐邊升”問題比較嚴重。

  專家認為,曹鑒燎的貪腐歷程折射出過去有關部門選人用人標准的局限。“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時代背景下,部分地區在選人用人上更傾向於‘經濟能人’,把經濟增速的多少當作主要政績,卻忽視了干部的黨性修養、法治素養和道德品行。”廣東省委黨校副教授張浩說。

  曹鑒燎到任增城后,曾在一個研討會上提出,增城要成為廣州東部新城副中心,規劃要力爭做到1000年不落后。如此貽笑大方的觀點,卻曾成為當地宣傳的重點。一些曾與曹鑒燎共事的干部說,曹鑒燎雷厲風行、很有魄力,有些拆遷改造復雜艱難,但在他的強勢指揮下很快就完成了任務。

  與此同時,有關部門對干部的考察缺乏全面性,相關防腐機制未能嚴格執行。如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在黨內法規中早已明確,但曹鑒燎在國內、海外都購置不少房產,十多年前就把妻子、兒子移居香港,還為自己編造假身份、獲得香港永久居留權。如果相關制度得到落實,曹鑒燎不會如此猖獗,甚至在案發前險些逃脫。

  張浩認為,在選拔任用干部中,組織部門除了通過程序上的民主和公開進行防范,還要在事后進行追責,“建議盡快提升反腐制度的針對性和操作性,深化推進地方黨政一把手經濟責任同步審計,加強對重大領域、重大項目、重要資金的審計監督。”(“新華視點”記者毛一竹、詹奕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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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婭文(實習)、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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