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國之權衡也”,全國政法機關以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執法司法問題為重點,抓住易發生執法司法問題的關鍵崗位、環節,進一步嚴密制度、規范程序、嚴格標准,努力預防和減少執法不公、司法腐敗等問題。
防止冤錯,從制度發力
9月15日,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徐輝故意殺人、強奸案再審宣判,宣告徐輝無罪,當場釋放。此前,徐輝已經在監獄中蹲了16年。近年來,像徐輝這樣冤案昭雪的故事不時出現,他們的經歷為中國的法治進步寫下沉重的注腳。
去年7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從執法理念、素質能力、工作作風、制度落實等方面,對執法司法工作提出了嚴格要求。各政法機關根據指導意見,完善涵蓋偵查、批捕、起訴、審判等刑事訴訟活動全部環節的“制度鏈”。一場司法理念大更新,星火燎原般展開。
清理積案,堅持疑罪從無
“捕而不訴、押而不審、審而不判”,是司法機關原有的“疑罪從輕”觀念的具體體現,尤其對一些疑難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往往在看守所一押數年甚至數十年,卻得不到一紙最終宣判。針對這一情況,中央政法委下發了關於依法清理糾正久押不決案件的指導意見,強調做到嚴把事實關、証據關、程序關、法律適用關。隨即,各省紛紛行動起來:黑龍江省對現有久押不決案件逐案制定了清理措施和時間表,有望在年內基本清理到位﹔雲南省對執法辦案中存在的反復退偵和撤訴、案件移送時間過長等不規范的做法或制度進行了檢查,並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羈押期超過三年的案件做到排查一起、糾正一起。
2007年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但在2011年就出獄的原廣東健力寶集團董事長、總裁張海違規減刑案最終牽出24人被立案,其中司法系統15人涉案,這讓公眾第一次注意到高牆內的腐敗。今年1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關於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意見”,在現行法律規定的框架下,提出從嚴把握實體條件、完善程序規定、強化責任追究等明確要求,切實防范司法腐敗行為。
司法公開,透明促進公正
司法公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也是十八大以來司法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著力推進審判公開,大力推進檢務公開,不斷推進警務公開、獄務公開,進一步完善公開機制,創新公開方式,暢通公開渠道。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開設了法院庭審直播網、裁判文書網,四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的生效裁判文書全部上網﹔最高人民檢察院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訴、不予提起抗訴決定書等檢察機關終結性法律文書公開制度,實現當事人通過網絡實時查詢舉報、控告、申訴的受理、流轉和辦案流程信息﹔ 公安部明確提出建立互聯網執法公開平台,全面公開執法信息,開展開門評警活動﹔司法部以社會公眾、罪犯及其家屬關注的執法熱點問題為重點,細化了獄務公開標准,明確了獄務公開流程。
“懸衡而知平,設規而知圓”,司法機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司法機關隻有扎緊制度的籬笆,盡可能地排除人為因素對司法活動的干擾,法律才能成為司法天平的唯一砝碼。
《 人民日報 》( 2014年10月21日 04 版)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恭喜你,發表成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