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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鐵道部運輸局系列案的警示:牛欄關不住貓

王海萍  盧義杰

2014年10月20日08:14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牛欄關不住貓

   2014年10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中新社

  10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原鐵道部運輸局的兩起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總工程師張曙光因受賄4700余萬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蘇順虎因受賄2400余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2012年11月底,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劉作琪因受賄款物290余萬元,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財產60萬元。

  2012年7月31日,原鐵道部運輸局車輛部副主任劉瑞揚及其妻、鐵路文聯副秘書長陳宜涵因涉嫌嚴重違紀,被鐵道部紀委立案調查。此后,劉瑞揚被移送司法機關。

  劉瑞揚歷任原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貨車處副處長、裝備部驗收處處長、北京鐵路局副局長等職,2012年4月調回鐵道部,任運輸局車輛部副主任。

  鐵路系統人士和專家在分析原鐵道部運輸局系列案時均提及此系列案對社會的警示:政企不分,權力高度集中失控,牛欄關不住貓。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腐敗中升至“中國高鐵第一人”

  2011年2月28日,在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被免職后不久,張曙光被停職審查。

  判決書顯示,2000年至2011年間,張曙光分別利用擔任原鐵道部(以下簡稱“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裝備部副主任、運輸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單位在解決藍箭列車使用及列車配件銷售、技術產品應用、工程項目中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負責人楊建宇、戈建鳴、王建新等人給予的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700余萬元。

  這說明,在11年的時間跨度中,他邊腐邊升,邊升邊腐。

  2003年3月,張曙光調任北京鐵路局副局長,相比之前在沈陽鐵路局,官職升了半級。隨后不到半年時間,即調回鐵道部,出任鐵道部裝備部副部長兼高速辦副主任,負責高鐵技術引進。

  任職副主任期間,張曙光在明知時任青島四方新誠志卓客車配件有限公司董事的楊慶凱希望其幫助該公司獲得更多普通客車車輛內飾產品等配件的訂單業務,並進入動車組零配件供應商行列的情況下,在京都信苑飯店收受楊慶凱給予的人民幣3萬元。

  2004年,南車青島四方機車車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四方公司”)推薦青島亞通達鐵路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通達公司”)引進日本的蓄電池技術和集便器技術,為其生產的CRH2型車做配套。

  亞通達公司本是四方廠高速列車零配件的供應商,時任亞通達公司總經理的劉越勝,原是四方公司董事長江靖的小舅子。

  為了獲得通過,劉越勝專程到北京約張曙光在香格裡拉飯店喝茶。他對張曙光說,方案已報到了裝備部,希望在研究時張能同意工廠的推薦。張曙光則告訴劉越勝要低調,裝備部研究時他會關注。

  之后,有人舉報亞通達公司成為四方廠供應商的問題,張曙光告誡江靖和四方工廠總經理王軍在工廠把舉報的事情妥善處理好。2005年春節前后,劉越勝約張曙光到香格裡拉飯店喝茶,表示感謝,並提出想做300公裡動車組的業務,希望他幫忙。這次劉越勝給了張曙光人民幣10萬元。

  2005年至2006年間,張曙光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副主任、運輸局局長期間,接受中技國際招標公司(以下簡稱“中技公司”)總經理王康的請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該公司在鐵道部中標“時速200公裡及以上動車組技術引進國產化”項目、獲取較高代理費率等方面提供幫助。

  在庭審中,張曙光供述,王康陸續給他送過5次外幣,包括4次1萬美金和1次1萬歐元。此外,王康在2005年和2006年兩年春節前到其辦公室,分別給過其人民幣兩萬元和5萬元。

  在代理費的確定過程中,時任鐵道部副部長的胡亞東主持召開了一個會議,確定給中技招標公司的代理費。會上時任鐵道部計劃司司長的黃民認為,在0.1%和0.8%的幅度內取低一點,而張曙光提出在該幅度內取高一點,最好是0.5%和0.6%之間。

  最后胡亞東決定取中,並向劉志軍作了匯報。劉志軍在此基礎上往下降了一點,決定給中技公司付項目總額0.35%的代理費,總數約八九千萬元。

  張曙光心裡非常清楚,王康幾次送財物的目的無非就是兩條,一是保持項目做下去,二是在每個項目中在代理費的確定上幫他們說好話。張曙光自知有這個權力,直接主管和他們公司的項目合作,在代理費的確定和項目的其他方面,也都有直接的話語權,也幫他們說過好話。所以面對王康的贈予,他都欣然接受了。

  他的權力越來越大,收受賄賂的膽子也越來越大,不斷把手伸向高速鐵路工程項目的招投標、高速列車部件的採購。單筆受賄的金額也越來越大。

  2008年左右,吉林省金豆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明南找到張曙光,希望他能讓其公司承攬部分高速鐵路列車座椅生產業務,后來張沒有辦成這件事,他就考慮給張曙光表示一下。2010年夏的一天晚上,金明南在長春市香格裡拉飯店找到張曙光,問能不能幫其進入高速鐵路座椅生產業務,張曙光說看看,難度比較大。臨走時,金拿出一個信封,說送張一點小紀念品,之后把信封放到他房間桌面上。信封中有兩張人民幣50萬元的銀行卡和一張人民幣100萬元的銀行卡。信封裡還有一張小紙條,寫著楊劍利名字和銀行卡密碼。三張銀行卡是其讓公司辦公室主任楊劍利辦的。

  從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到裝備部副主任,再到后來被提拔為運輸局局長兼副總工程師,張曙光一路高升。在這個鐵道部的核心部門,手握重權,主抓高鐵建設。他也因在中國高鐵技術引進談判中,擔任首席談判代表,被外界譽為“中國高鐵第一人”。而這背后隱藏的,卻是金錢的交易、權力的腐敗。

  國家行政院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認為,選人用人制度的不規范,導致了小圈子的形成,一些官員邊腐敗邊升職。任何沒有約束、不公開透明的權力都有一定的腐敗,今后需要建立剛性的選拔原則,強化權力監督,將公共權力真正納入法治化軌道。

  蔓延交織的利益鏈條

  2013年9月10日,張曙光案首次開庭,面對檢方指控的受賄13筆、共獲贓款折合人民幣4755萬余元的犯罪事實,張曙光當庭表示認罪,並對整體犯罪事實不持異議。

  數次交易中,與張曙光“合作時間”跨度最長的當屬楊建宇。2000年至2011年間,這位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稱“中車機車公司”)、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中車軌道公司”)法定代表人,先后在北京等地送予張曙光及其情婦羅菲共計折合人民幣1010多萬元的款物。換來的是,藍箭動車組租賃到期后得以繼續使用,列車空調設備銷售等問題也得到了解決。

  証詞中,楊建宇稱,從2008年開始,每年都有一兩次張曙光帶著他和南車集團、北車集團的領導一起吃飯。張曙光向這些領導介紹他,說是自己的學生,讓他們多關照。事實証明,這些人在一些業務上確實“照顧”了楊建宇。

  楊建宇希望能夠進入高鐵行業,獲得高鐵行業的部件生產機會。不過,他的公司購買的藍箭列車於1999年左右與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廣深公司”)簽了5年的租用合同,租賃期滿后面臨不再被廣深公司租賃的問題。

  在藍箭列車還有銀行貸款沒還的情況下,如果被停止使用,或者被和諧號替換掉,楊建宇的資金鏈就會斷裂,導致破產。由此,楊建宇多次找張曙光訴說困境。張曙光的回答是,像藍箭這樣的車,與“和諧號”在列車動力等方面相似,在既有線的列車線路上藍箭列車可以為“和諧號”列車的運行作准備,關於藍箭列車的最終去向鐵道部會有安排。

  最終,張曙光幫楊建宇疏通和協調了各方關系,廣深公司向鐵道部打了報告收購楊的藍箭列車,張曙光進行了審批,並做了部裡其他領導的工作。2008年8月,廣深公司與中車機車公司正式簽訂購買合同,支付2.4億元將8列藍箭列車收購。

  2008年春運時,廣東發生冰雪災害,胡亞東副部長帶領春運檢查組到廣鐵集團視察,后來陪同胡部長視察的工作人員給時任裝備部副主任的劉剛打電話,說胡部長指示,藍箭列車需要用起來,但因為藍箭列車編組比較短,需要“重聯”改造。

  接到這個電話后,劉剛立即向運輸局局長張曙光作了匯報。張曙光讓裝備部提出方案,將藍箭列車從廣鐵集團調往成都鐵路局使用。之后,裝備部分別給廣鐵集團和成都鐵路局打了電話,說藍箭列車要調往成都鐵路局使用,讓他們自己先協商。

  廣鐵集團和成都鐵路局召開了藍箭動車組移交會議,后經雙方協商一致,由廣鐵公司向裝備部報送了“藍箭列車無火回送成都局”的請示,上報給了裝備部。張曙光讓裝備部擬發將藍箭列車發往成都局的電報,經劉剛簽發,發給了廣鐵集團和成都鐵路局。這樣,廣鐵集團將藍箭列車送至成都鐵路局使用。

  由於楊建宇的公司還給幾家客車廠做空調配套,他多次請張曙光在與幾家工廠領導吃飯時帶著他去。從鐵道部運輸局提供的2005年至2010年新造客車主要配件裝車數量表來看,中車軌道公司為國內新造客車提供空調機組的比例2005年為29.14%,2006年為32.6%,2007年以后上升為50至60%左右,2010年為60%左右,其間各年度總體呈逐年上升趨勢。

  利益鏈條在此之后繼續蔓延。2009年年底至2011年1月間,張曙光在楊建宇的介紹下,接受雙雙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曉美的請托,幫助該公司參與有關列車電機項目的請托,為該公司與日本三菱電機株式會社合作提供幫助。為此於2010年6月、2011年1月在北京香格裡拉飯店先后收受陳曉美給予的港幣100萬元和50萬元。

  以參評中科院院士為名收取活動費

  除了事業,張曙光還希望在“學業”上有更大突破。2007年,由於鐵道部的推薦,張曙光成為中科院技術科學部院士候選人。2007年3月,他向戈建鳴提出需要人民幣300萬元用於參評中國科學院院士。

  戈建鳴系今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今創集團”)總裁,張曙光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期間,戈表示願意給其財物,並請張給予今創集團支持。之后,張曙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今創集團成為動車組輔助電源等配件的配套生產商及壓低外方談判條件等事項提供幫助。

  庭審中,戈建鳴稱,2007年年初,張曙光給他打電話說准備參評中科院院士,需要用錢,讓他到北京來一趟,說需要300萬。戈建鳴准備了現金,裝在兩個紙箱裡,在京都信苑飯店停車場將裝錢的兩個紙箱搬到張曙光的奧迪車后備箱中。

  據本報之前的報道,當年張曙光因學術造假備受爭議,盡管鐵道部回復學術成果是張曙光的,但是多名院士依舊對他的“著作”是否為本人所寫存疑。最終,張曙光以7票之差敗北。

  戈建鳴的証言中,2009年元旦過后,張曙光給他打電話說准備再次參評院士,這次參評至關重要,需要再用一些錢,並讓他去一趟北京。他說這次還要300萬元。戈建鳴以與之前同樣的方式將錢交給張曙光,並祝他這次院士評選能獲得成功。

  2009年11月,院士大會在北京召開。這一次,他因一票之差,還是未能入選。

  兩次參選的過程中,除了從戈建鳴這裡拿走的600萬元,張曙光還收受武漢正遠鐵路電氣有限公司(下稱“正遠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的賄賂共計1000萬元。

  王建新稱,他和張曙光是20多年的朋友。2008年七八月,張曙光叫他去辦公室,說自己正在第二次申請中科院院士,要組織院士溝通,讓院士們了解他的成果,需要一些活動費用。王建新說贊助他一部分。之后在北京職工之家酒店的停車場,王建新將裝有500萬元現金的箱子交給了張曙光。

  2009年11月,在張曙光的辦公室,王建新提出評上之后還要感謝一下各位院士,這個錢由他來贊助。

  得知落選后,張曙光特別沮喪,王建新說沒有評上也得感謝,以后還要評。於是帶了500萬元到北京,約張曙光在香格裡拉飯店的停車場見面,將裝有500萬元現金的旅行箱交給了張曙光。

  錢權交易,各取所需。戈建鳴自稱,給張曙光這些錢,主要是為了其企業的發展。張曙光作為運輸局局長能夠給其公司的發展提供很多幫助,企業日后的發展還要依靠張曙光的支持。王建新也是看准了“鐵道部運輸局局長、中國高鐵項目的總負責人”這一頭銜下賦予的大權。

  王建新在証言中也提到,送給張曙光一套房子和1000萬元現金,是想將自己公司研發的計算機網絡控制技術和交直交牽引變流技術運用到動車上。

  不過,從現有証據來看,張曙光這邊,以參選院士名義收受的1600萬元,並沒有花在此處。張曙光供稱,他在院士參選過程中沒有向相關人員送過錢,隻打算事后送點禮品或營養品。經庭審查証,張曙光從戈建鳴、王建新處收受的贓款,一部分被其妹夫王勇保管,另一部分被其本人和情婦使用。

  如何把權力關在籠子裡

  同一天宣判的,還有蘇順虎受賄一案。2003年至2011年間,被告人蘇順虎先后利用擔任原鐵道部運輸局營運部貨運營銷計劃處處長、營運部副主任、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的職務便利,為閩光焦化公司、中創投資公司、鐵潤商貿公司解決煤炭運輸方面等問題,為其牟取利益,收受對方給予的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00多萬元,案發后受賄款物已全部追繳。

  原鐵道部運輸局的系列受賄案,以張、蘇等為端點,牽扯出隱藏在背后的眾多利益鏈條,體現出集中的權力釀成的腐敗。一位鐵科院退休的工程師表示,權力集中到了劉志軍、張曙光這裡,更加厲害了。“誰的產品能上車,他說裝誰的就是裝誰的。”

  “這個詞就叫‘點裝’,我指點裝誰的,就要裝誰的。歷屆部長只是說說不許點裝,但背后照樣進行。”他說。

  據鐵路系統人士介紹,2000年之前,鐵道部下設車輛局、電務局、工務局、機務局和運輸局五個部門。2000年,國務院要求各部委精簡機構,鐵道部將上述五個部門合並統稱運輸局。合並后的運輸局由裝備部、基礎部、客運專線技術部、土地管理部組成。其中裝備部負責和鐵路設備有關的絕大部分業務。

  裝備部的前身車輛局隻負責制定鐵路設備技術和產品設計標准,而設備採購由計劃司負責。合並之后,裝備部、基礎部全權負責鐵道部機車採購、管理,擬定機車、車輛、工務、電務等主要運輸設備及配件的造、修質量驗收標准和運用標准等職責,集多項成千上萬億資金的項目審批大權於一身,運輸局也由此被認為是尋租空間較大的部門。

  2004年,由張曙光領銜,鐵道部運輸局成立動車組項目聯合辦公室,簡稱動聯辦,負責動車的技術引進,訂單分配等。之后幾年,正值中國高鐵大發展之時,動車技術大舉引進,數百億金額動車項目市場使得鐵道部運輸局成為炙手可熱的權力部門。

  權力的過分集中,直接導致鐵道部運輸局大規模貪污受賄行為的出現。張曙光及蘇順虎、劉作琪、劉瑞揚等人的大肆受賄時段均集中在2004年∼2011年。

  2013年3月,鐵道部實行鐵路政企分開。

  國家行政院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認為,出現這種腐敗的原因在於選人用人不規范,“不是通過制度選人,而是人選人,大官選小官,少數人在少數人裡面選,因此必然形成小圈子,搞不正之風。”

  在他看來,權力腐敗的性質都是一樣的,“沒有約束、不公開透明的權力都有一定的腐敗。”因此,張曙光利用職權和一些民營企業進行交易,根本上反映出了制度的不透明。

  此外,張曙光因受賄罪被判死緩,蘇順虎被判無期徒刑,從另一角度看,需要反思的還有案件當中的行賄者。“人的任何行為都是制度誘導的。”竹立家談道,“我們國家為什麼行賄現象普遍?就是因為公共權力在運行過程中過大。你不行賄,企業沒進展,制度本身誘導你必須行賄。”

  因此,在今后的改革和反腐中,最根本的是要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即公共權力的運行或行使必須按照法律來進行,讓公權力真正納入法治化軌道。

  這也就要求進一步規范相關制度,促進權力的監督與約束。“據我觀察,如果我們不規范制度,這個案子對一些貪官的震懾作用並不大,只是腐敗藏得更深了,該走后門還走后門,權力的傲慢,照樣存在。”竹立家說,“目前最迫切的就是要把權力關在籠子裡面,讓權力公開透明,強化權力監督,特別是人民的監督。”

  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副院長倪星指出,現在談國家治理現代化,國家治理裡面,國家、政府、社會,三方要合作,是一個多中心的治理模式,反腐敗也應該是這樣的。政府單方反腐貢獻有限,還要發揮社會的力量。市場要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政府退出所有市場自行解決的這些領域,因為政府不干預市場的話,市場的自由競爭由平均利潤激發,就不會有超額利潤,不會有超額利潤自然就不會有行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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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潘婧瑤、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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