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7日,被取保候审的罗菲走进市二中院受审。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检方指控其掩饰、隐瞒张曙光受贿款物折合人民币198万余元;罗菲已由取保候审转为收监
新京报讯 (记者李宁)近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情妇罗菲,被市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宣判后,罗菲由取保候审转为收监。
目前,罗菲并未上诉。
2014年10月17日,张曙光因直接或通过情妇罗菲受贿4718万余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去年11月,罗菲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2012年8月,东城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对罗菲案侦查终结,以罗菲涉嫌受贿罪,将此案报送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庭审时,检方指控的罪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1年1月,罗菲明知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给予的款物是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上述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98万余元。
起诉书中,检方并未将罗菲的行为定为“情节严重”。
罗菲承认指控事实,表示认罪。
此前,在张曙光受审时,检方出示了罗菲的证人证言,其承认与张曙光是情人关系,并接受杨建宇给予财物的事实。
二中院经审理后,改变了检察院指控的罪名,认定罗菲构成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目前,在取保候审状态的罗菲被收监。
推荐阅读: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