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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問公務員工資改革”之三

公務員工資存三大問題 結構失衡亟待規范

人民網記者 賈玥

2014年09月11日00:10    來源:人民網-時政頻道    手機看新聞

編者按:公務員工資,一直是輿論熱點話題。目前,我國約有700多萬公務員。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工資制度,影響的顯然不只是公務員的個人福祉,更關系到國家的治理體系與成效。現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施行於2006年,缺陷日益凸顯,改革亟待破局。一邊是基層公務員為收入低對媒體大吐苦水,一邊是公眾對公務員福利待遇的各種“吐槽”,到底是哪些因素掣肘公務員工資改革?新一輪公務員工資改革怎麼改?在收入分配改革全局中應處於怎樣的方位?對此,人民網特別推出“十問公務員工資改革”系列報道,與網友一起探討。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何憲透露,公務員工資制度將面臨改革,方向將是縮小地區差距、形成合理的地區之間工資關系,建立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此外,工資分配上要注意向基層傾斜,穩定基層工作的干部隊伍。人社部官員的上述表態,也道出了目前公務員工資制度的幾大問題。

工資結構不合理 收入地區差距大

在北京市某區級單位做公務員的小張給記者看了他的工資條:級別工資480元,職務工資460元,工作性津貼300元,生活性津貼3200元。

小張的工資條是目前我國公務員工資構成的一個縮影。基本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所佔比例過小,工資中的“大頭”則是名目繁多的津補貼。

“我國公務員基本工資的比重約在23%至30%之間,而各類津補貼要佔到60%至70%,這是任何國家都沒有過的現象,”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對記者說,“既然叫基本工資,起碼要佔到工資比重的一半以上。”

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也指出,從公務員制度比較健全的國家情況看,基本工資與津補貼的比例大致為7:3或8:2。工資比例失衡既不利於勤政,也不利於廉政。

高波向記者解釋,依照現行政策,公務員的基本工資由國家財政保障,全國實行統一標准,但津補貼則由各地根據自身財力安排,這使得很多“有能力”的機關單位既吃“皇糧”又吃“雜糧”,想盡辦法巧立名目提高收入,導致公務員“同城不同酬”和地區收入差異過大。

在記者與各地公務員的接觸過程中,也常聽到欠發達地區的公務員抱怨勞動所得比發達地區的少得多。一位在西部某省教育系統工作的公務員就表示,自己的收入僅僅是在深圳工作的同級別公務員收入的三分之一,同樣的付出回報卻相差巨大,感到十分不公平。

但胡仙芝認為,由於各地物價水平和經濟發展指數不一,公務員收入存在地區差距也有合理性,不能僅從絕對值上評判高低。問題的關鍵是,如何確保各地發放的津補貼與當地生活成本成正比。她認為,可以把購買力水平作為標准來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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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吉全、趙艷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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