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中的“搖擺心態”:“邊收邊交”以避責
毋保良收禮有一大特點,即“邊收邊交”。從2006年到2012年,他先后將收受的1790萬元交存到縣招商局和縣委辦,用於公務開支。辦案中,這部分款項“算不算受賄”成為爭議焦點。
法院分析認為,毋保良歷年“收”和“交”的時間、金額均對不上,也未及時交到紀檢部門、廉政賬戶,而是交到便於控制的下級部門,且知情者極少。綜合來看,毋保良形成受賄罪的所有要件,至於他將部分收受財物用於辦公,屬於犯罪既遂后對贓款的一種處理方式,不影響定性,隻作為量刑時酌情考慮的因素。
這種看似不合情理的“邊收邊交”,實為毋保良面對腐敗風氣時“搖擺心態”的產物。他解釋,任職后期權力增大,收禮越來越多,內心也愈發恐懼。在貪婪、恐懼和僥幸三種復雜心態斗爭下,想出了一套逃避打擊、掩人耳目、自我安慰的辦法。
既然上交,為何不交到紀檢部門?毋保良親屬稱,“他擔心如果公開交到紀委,打破了‘潛規則’,會暗中被孤立,影響工作和個人發展。”
據悉,2012年春節前,聽聞組織上正在調查其問題,毋保良召開全縣干部廉政會,表態堅拒收禮。“結果,往年他每個春節能收幾百萬,那年隻收了8萬元。”辦案人員說。
採訪中,多名干部、群眾介紹,“送禮風”不僅“刮倒了”一批干部,還“刮亂”了很多東西。
——干部價值取向。一些“送錢干部”優先得到提拔重用,“干得好不如送得多”,挫傷許多干部的積極性和進取心。
——社會風氣。“事事錢開路”觀念泛濫,許多人辦事時首先想到的不是政策、法規,而是給誰送錢、送多少錢才能“拿下”。
——社會矛盾。干部“拿人手短”,不敢直面解決矛盾和問題,導致一些社會矛盾“越拖越大”。
——社會治安。蕭縣一些公安干警受腐敗思潮影響,在升官發財上挖空心思,不思工作,社會治安較亂,發案率高、命案積案多。
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認為,所謂“腐敗風氣”都是人為產生的,“身不由己”是腐敗干部脫責的借口。“干部向領導送禮,不管是短期、長期投資,一定是有所求﹔領導收禮的根本原因隻有一個:貪欲。對腐敗必須‘零容忍’。”(“新華視點”記者徐海濤、劉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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