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關系”“隨大流”,毋保良10年收禮1000多次
“有事”送禮,沒有“請托事項”為何也要送禮?蕭縣多名“送禮干部”說,一方面為了和毋保良“套近乎、搞好關系、工作中得到關照”,另一方面則是“隨大流”:“春節、中秋節,各單位都這麼做”,不少人是“代表單位送禮”,費用由單位報銷。
“蕭縣當時就這個風氣,大家都送,我不送不好。”一些被免職干部感到“委屈”,尤其有些人“隻送過三五千”,更認為“處理過重”。
毋保良這樣描述蕭縣的“送禮成風”:“我在任縣長、書記期間,每逢春節和中秋節隻要在辦公室,許多鄉鎮和縣直機關負責人就會以匯報工作名義送錢。辦公室送不掉就送到家裡,節前送不掉的就節后送,一次送不掉就多次送,反復送,直至送掉為止。有幾個干部給我送錢,送一次退一次,退一次就再送一次,反反復復達五六次之多。”
法院認定,毋保良10年中收禮1000多次,這客觀上有外部風氣影響,但其思想深處對“送禮風氣”的“屈從”“順應”乃至“利用”才是主因。
現年54歲的毋保良,早年畢業於南京航空學院,后曾任安徽宿州一家酒廠負責人,使這家長期虧損的國企起死回生,成為利稅大戶。1999年,毋保良受重用擔任宿州市埇橋區副區長,正是在這個崗位上的“受挫”,影響了其對“風氣”的認識。
當時,作為有學歷、有能力、有業績的年輕干部,前途看好的毋保良卻意外落選區委常委,據稱被評價為“不合群、威信不高”。
辦案人員介紹,2003年,毋保良調任蕭縣常務副縣長,為吸取落選“教訓”,他努力和各級干部搞好關系,將吃吃喝喝、請請送送作為密切上下級關系、搞好工作、提升威信的途徑,在“一團和氣”的氛圍中開始了受賄行為。
2007年后,毋保良先后升任蕭縣縣長、縣委書記,仕途順遂讓他嘗到了送禮的“甜頭”,以至后來認為這是一種“關系的証明”。其自述,有的干部節日期間沒來送禮,他還會懷疑是不是對自己有意見,“直到這個干部節后補上禮金,我才放下心來。”
蕭縣一位曾給毋保良送禮的干部告訴記者,對當地不少干部來說,縣委書記收不收自己的禮、收多少,某種意義上已成為是否被看成“自己人”“兄弟”,是否被核心權力圈接納,乃至有沒有發展前途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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