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8月25日電 (記者張洋)日前,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發出通知,部署各地公安機關和交通運輸部門加強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強化措施,落實責任,提高群眾安全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通知強調,各地公安機關和交通運輸部門要把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密切協作聯動,完善體制機制,強化措施手段,努力建設平安地鐵、平安公交,嚴防發生恐怖襲擊、個人極端暴力等嚴重犯罪活動和擁擠踩踏等重大事故、事件。要按照“政府出資、企業實施、部門監管”的思路,大力強化城市公共交通安保防控體系建設,推行過硬管用措施,提升安全防范等級,形成嚴防嚴控嚴打嚴治高壓態勢。加強巡查防控,在重點地區、重點線路開展武裝巡邏,強化部門間協作聯動。認真吸取國內外城市公共交通重大案事件的教訓,全面排查安全隱患漏洞,落實整改工作措施。按照“政府買服務,先重點后一般”的要求,逐步在大中城市重點地區場站、重點線路、重點時段的地鐵、公交車上配備乘務管理人員,跟車服務乘客、維護秩序,強化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安檢制度,堅決阻止危爆物品、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站、上車。完善安防裝備和設施,配備必要的救生器材和應急裝備,大力推進視頻監控系統建設。
通知強調,公安機關要落實城市公共交通的治安管理責任,交通運輸部門要落實行業指導責任,運營單位要落實安防主體責任。要深入開展群防群治活動,對提供重大可疑線索、幫助破獲重大案件及有效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協助抓獲犯罪分子的,要給予重獎。
《 人民日報 》( 2014年08月26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