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寧8月11日電 (記者謝振華、王雲娜)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對來賓市政協變相公款旅游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2013年6月至12月,來賓市政協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先后組織由政協副主席帶隊的8個課題調研組分11批次赴外省調研,其中10批次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各組均不同程度存在超調研內容和行程到景區景點旅游,或以調研為名變相公款旅游等問題。
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分別給予來賓市政協韋鳳光等8名副主席黨內和行政處分。來賓市政協主席景憲法對此事失於監管,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來賓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職務。
《 人民日報 》( 2014年08月12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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