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生
1973年4月,參加工作。
1975年~1978年,就讀於上海復旦大學新聞系新聞專業。
1978年,到中央電視台工作,從事電視新聞採編工作,曾任中央電視台新聞部時政組副組長、政文部副主任、新聞採訪部副主任、主任、新聞中心主任、副台長。
李東生在中央電視台工作期間,曾長期從事黨和國家重大政治活動的採訪任務﹔參加六屆人大、七屆人大、八屆人大、黨的十二大、十四大、十五大、鄧小平逝世、香港回歸等一系列重大新聞事件的報道工作。
2000年7月~2001年1月,擔任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副局長。
2002年05月,擔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2008年02月29日,擔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
2008年03月,擔任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至2010年03月14日)、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
2009年10月,擔任公安部黨委成員、副部長(正部級)。
2010年08月,兼任國家亞運安保協調小組組長。
2011年02月,擔任公安部副部長(兼)、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
2012年11月,擔任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
2013年12月20日,新華社記者從中央紀委獲悉,副部長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系第二位落馬的十八屆中央委員。
2013年12月25日,據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証實,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中央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國務院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職務,現正在按程序辦理。
2014年,國務院免去其公安部副部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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