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溫州3歲男童遭越野車碾軋 多名路人經過無人攙扶
民警建議:
不論雙方有何矛盾,還是應該伸出援手
吵架一事后來得到瑞瑞家人証實,瑞瑞的姑姑承認雙方的確不相往來。不過王女士說,被碾軋之前,從視頻中看,兩個孩子應該有斗嘴。她根據以往情形判斷,當時應該是瑞瑞拿著槍指著沈女士的兒子,兩個小孩有點斗氣,爾后孩子的奶奶把他牽走。
針對此事,天河派出所相關負責人說,這起交通事故中,當事人並未報案,肇事者與孩子家屬雙方已經自行調解,因此他們沒有介入調查。不過事后家屬提出要查看當時的監控,他們同意了。從監控中看,路過的一家人只是沒有將小孩扶起,公安機關無法對這類行為加以評判。但是拋開法律層面,從個人道德層面,這位負責人認為遇到這類事件,不論雙方有何矛盾,還是應該伸出援手。
律師告訴你
孩子的父母
負主要責任
浙江高策律師事務所
刑事部主任王青山
作為孩子的父母,沒有盡到對瑞瑞的監護職責,是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對於肇事司機而言,開車時沒注意路面的情況,也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一般對於這樣的交通事故,都是同等責任。至於沈女士沒有去扶瑞瑞的行為,不管是出於什麼想法或其他客觀原因,按現有的法律規定,難以追究沈女士的責任,畢竟沈女士對瑞瑞不存在法律上的義務。這是道德層面上和個人的問題,與法律無關。我認為:第一、在法律上要支持“敢扶”,讓大家無后顧之憂﹔第二、每個人都要用自己實際行動來為“敢扶”做出榜樣。古語說,“趨利避害為君子”,任何人都有權在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才去考慮幫助別人。當然,舉手之勞的善事,還是應該多做。
(以上為律師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來源:溫州商報 見習記者:楊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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