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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出台辦法規范烈士公祭活動

2014年04月02日08:22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民政部出台辦法規范烈士公祭活動

  解放軍報北京4月1日電記者張天南報道:為推進烈士公祭活動規范化、法制化,通過烈士公祭活動激發愛國熱情、振奮民族精神、倡導奉獻意識,民政部近日在調查研究和廣泛征求多方意見基礎上,出台了《烈士公祭辦法》。

  對於烈士公祭活動的主體、時間、場所、參加人員等,《辦法》作出明確規定。舉行烈士公祭活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建議和方案,報請同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在清明節、國慶節或者重要紀念日期間,應當舉行烈士公祭活動。烈士公祭活動應當在烈士紀念場所舉行。烈士公祭活動應當安排黨、政、軍和人民團體負責人參加,組織烈屬代表、老戰士代表、學校師生代表、各界干部群眾代表、解放軍和武警官兵代表等參加。

  烈士公祭活動屬於大型政治性活動,必須對組織協調、宣傳報道、交通安全、醫療保障、經費保障、禮兵儀仗等方面進行通盤考慮,保障活動庄嚴、肅穆、隆重、節儉。為此,《辦法》不僅明確了烈士公祭活動方案應當包括的具體內容,而且並對烈士公祭儀式的程序、重大慶典日敬獻花籃儀式的程序、以及禮兵儀仗、花籃花圈護送、樂曲演奏等細節,都予以具體規范。

  舉行烈士公祭儀式,是烈士公祭活動的核心環節。在歸納總結各地做法、結合中國傳統習俗的基礎上,經反復研究論証,《辦法》規定烈士公祭儀式一般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一)主持人向烈士紀念碑(塔等)行鞠躬禮,宣布烈士公祭儀式開始﹔(二)禮兵就位﹔(三)奏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四)宣讀祭文﹔(五)少先隊員獻唱《我們是共產主義接班人》﹔(六)向烈士敬獻花籃或者花圈,奏《獻花曲》﹔(七)整理緞帶或者挽聯﹔(八)向烈士行三鞠躬禮﹔(九)參加烈士公祭儀式人員瞻仰烈士紀念碑(塔等)。同時,明確烈士公祭儀式也可以採取向烈士紀念碑(塔等)敬獻花籃的方式進行。

(來源:國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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