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五年的男女朋友,非婚生育了一個兒子,卻因為感情糾紛,女友咬斷了男友的陰莖。近日,女子被廣州白雲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今年27歲的黃某從2008年10月開始,就和男子李某認識並發展為男女朋友關系。2011年7月,兩人非婚生育了一個兒子。2013年5月3日10時許,因感情糾紛,黃某咬斷了李某的陰莖,事后李某報警,民警將黃某帶回調查。經鑒定,李某的損傷為陰莖龜頭缺如,損傷程度為輕傷,符合八級傷殘。
2013年10月10日,白雲區檢察院以犯故意傷害罪將黃某起訴至白雲區法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某要求被告人黃某賠償2.8萬余元。庭審中,黃某對起訴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沒有異議,但認為該案事出有因。黃某說,從2008年開始,她與被害人認識后兩人一直保持有性關系,生育了一子,她將感情全部放在被害人身上,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名分,“案發時李某要求我口交,我並不情願。小孩出生后一直由我照顧,天生是地中海貧血症攜帶者,常有支氣管炎,需要細心照顧,希望能早日回到小孩身邊”,請求從輕處罰。此外,黃某針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某的訴訟請求,覺得很心痛、很無辜,認為李某也有責任。
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黃某犯故意傷害罪,事實清楚,証據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黃某在公安民警打電話調查時告知所在位置,依法認定具有主動投案情節,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依法認定具有自首情節,可從輕處罰,判決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判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某各項費用共計2.4萬元。記者凌越、通訊員鄒宇婷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