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類別才能更專業
收入待遇之外,讓機關裡的年輕人們最害怕的是一眼能看到頭的發展空間。
有青年基層公務員在網絡上發帖自白說:“六七年過去了,隻有極個別同齡人年輕有為、善於溝通得到了提拔﹔也有些人能力平庸,但踏實工作,一心等待提拔﹔隻有少數人決然離開,更多的人留下來消耗生命。”
“縣鎮的基層公務員混到科處級就不錯了。”劉旭濤表示,這樣的晉升速度確實有些緩慢。
此外,終日文件來文件去的生活也讓年輕人在機關裡的日子變得沉悶。
晉升無望,工作無趣,“毫無職業成就感”,一名公務員在網上這樣總結道。
武漢大學政公共管理學院行政管理系系主任李和中表示,公務員發展存在天花板效應,大部分人到了一定的級別就難以繼續上升。
李和中認為,把職務和級別分開是應對天花板效應的一項措施。即公務員按一定標准上升級別,級別決定薪水,同時級別與職務無關。據李和中介紹,這一做法在一些地區已經試行。
許耀桐比較了國外的公職人員制度后也表示:“國外公職人員一般分為政務官和事務官。政務官由選舉任命。數量更多的是事務官,他們負責具體政策的執行,有專門的職級,根據工作年限和考核會累進職級。”
事實上,類似的劃分在我國同樣存在。2006年開始施行的《公務員法》把公務員職位類別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但此后,並沒有出台不同類別的職級晉升的配套細則,這意味著公務員職位分類沒有得到落實。
“在大學,很多教授拿的比系主任多就是這個道理。”劉旭濤表示,機關管理崗位仍然吸引了太多的人,“完善不同類別的公職人員的發展途徑,公務員就不需要擠著去做領導,在自己的崗位上就能體現價值。”記者 徐霄桐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