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南寧1月20日電(記者 龐革平)1月20日,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舉行的新聞通報會上獲悉, 廣西賀江水污染共有32人被追究責任。賀州市副市長閉海東、夏振林被行政記過。
2013年7月,西江主要支流之一的賀江於爆出鎘、鉈等重金屬污染事件,引發下游廣東省用水擔憂。此后,廣西當地政府對涉重企業進行全面清查,將沿河112家採礦企業關停,多名賀江水污染事件相關責任人予以停職。
就此次事件,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曾向廣東民眾致歉。他說,2012年龍江河發生水污染事故后,廣西建立了環境倒逼機制,對全區涉重企業進行了全面清查,但由於形式主義等原因,賀江水污染隱患未能排除,最終導致事故的發生。現在看來,這個事故的發生不是偶然的,沿江那麼多非法選礦廠存在,地方官員視而不見,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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