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17日電 據浙江日報官方微博消息,浙江今起實施“單獨二孩”政策。
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對《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進行修改,將“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修改為“雙方或一方為獨生子女”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的決定》已於2014年1月13日經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1月1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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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耿聰、劉軍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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