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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規范用語:必須的

孫 仲

2014年01月15日09:3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手機看新聞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廣播電視節目規范使用通用語言文字,在推廣普及普通話方面起到帶頭示范作用。

  這是歲末年初之際,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的最新通知﹔也是繼前年、去年先后推出“限娛令”、“限廣令”之后,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的又一份“熒屏限令”,因而備受關注。

  一石擊起千層浪

  “通知”要求,主持人除節目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標准普通話。不得模仿地域特點突出的發音和表達方式,不使用對規范語言有損害的俚語俗詞等﹔用詞造句要遵守現代漢語的語法規則,避免濫用生造詞語和不規范網絡用語﹔要規范使用外國語言文字,不在普通話中夾雜不必要的外文。

  “通知”還強調,各級電視播出機構要把規范使用普通話納入主持人和編輯記者培訓、考核和獎懲體系﹔認真開展規范用語自查自糾,做好播前審查,含有不規范用語的內容一律不得播出。

  和以往推出“限娛令”、“限廣令”不同,這次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推出針對廣播電視節目不規范使用通用語言文字現象的“方言限令”,在受到關注的同時,也引發了正反兩方面意見的熱議。

  在不支持“方言限令”的觀眾中,有人認為方言作為文化多樣性的主要載體,隻要不低俗、不違法、不有違地方群眾的尊嚴,就應該得到保護和傳承。也有人認為方言的特色是普通話無法取代的,或許在春晚之類的節目不可以,但是平時沒有必要禁止。還有人認為綜藝節目是娛樂性的,不需要像《新聞聯播》那樣刻板等。

  作家趙揚表示,偶爾一兩句方言也就罷了,很多主持人還模仿港台腔,“讓人雞皮疙瘩掉一地”﹔有觀眾表示,說標准國語講普通話本身就是主持人的工作職責﹔網友“因為我是彭海艦”表示,規范普通話,方言可以以另一種形式存在於節目中等。

  一些專家、名人、業內人士面對記者採訪,更表現出了明確的支持態度。北京大學教授俞虹強調,有聲語言傳播是廣播電視媒體進行大眾傳播的重要載體,規范的普通話語言傳播是實現內容的正向傳播、傳承中華優秀文化的重要保証,更是大眾傳媒完成先進文化引領的前提基礎。因此,加強播音員主持人專業崗位的語言把關,對嘉賓語言提出適當要求有其重要的現實意義與歷史價值。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著名播音員方明認為,用標准、規范的普通話播音不僅是國家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也是廣大聽眾觀眾的需要﹔播音員主持人應把准確規范使用語言作為基本素質和必備修養,成為推廣普及普通話的正面典范。

  央視主持人朱軍則表示,“我們面對的是全國的觀眾,如果你說北方的方言,那南方的觀眾就會聽不懂,說南方的方言北方人理解又會有困難,所以我們主持人有責任和義務在節目中說普通話。”

  正視飆方言現象

  “通知”還指出,規范使用、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基本要求,是樹立文化自信、提高文化軟實力、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內容。看上去,這是從政策、法規或者說文化傳承的角度對“方言限令”找依據,作注釋。但真正的動因,應該是基於廣播電視節目中不規范使用通用語言文字的現象比較普遍,已經到了非統一規范不可的地步。

  2008年,國家有關部門曾對港台藝人主持內地節目有過約束性規定,也是基於正面引導的考慮。當時就有人指出,像吳宗憲、阿雅、大S、小S等人,不僅普通話不夠標准,而且主持起來口無遮攔,動輒“無厘頭”,對內地觀眾很容易產生負面影響。有的主持人、嘉賓為了制造節目效果,故意在普通話中夾雜方言、港台腔乃至外文,且這種現象越來越常見。有時是為了和現場觀眾互動,有時就是為了增添搞笑的氣氛。比如曾有主持人說過:“益陽人說蛇有這樣一個順口溜,壁上一條辣(蛇),手裡一杯辣(茶),拿手裡的辣(茶),框架上的辣(蛇)。”另有主持人則喜歡“蹦”英文:“Fashion”被她念成“歡型”,“女士們先生們”被她半翻譯、半改造成了“Ladies and鄉親們”……這些,才是“方言限令”真正要針對和約束的。

  我們必須看到,現在電視裡飆方言、亂用語的主持人比比皆是,他們以“隨口說”為手段取樂觀眾,不僅無形中降低了節目的格調,也對觀眾、尤其是青少年觀眾產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甚至是誤導。從這個角度來講,推行“方言限令”不僅很必要,而且很及時。

  限制不等於否定

  通過輿論可以看出,有些人對“方言限令”存在認識上的誤區,比較典型的是,誤以為這是歧視方言,甚至否定方言。其實,“方言限令”針對的並不是方言及節目本身,而是節目主持人、嘉賓對方言的濫用、亂用。如果是節目需要,比如主持人採訪不會說普通話的農村、觀眾等,不用方言很難交流,使用方言不但方便,而且顯得很親切,這種情況下用方言便無可非議。還有在小品表演中,為了塑造人物,突出效果,演員也是可以使用方言的。

  電視作為大眾媒體和主流媒體,主持人和嘉賓作為公眾人物,確實有義務在推廣普及普通話、規范使用通用語言文字方面發揮積極的示范和表率作用。相反,如果不能很好地做到這一點,那麼必然會起到反作用,對廣大觀眾、尤其是青少年觀眾產生誤導。

  我們不妨反觀,作為電視節目主持人,一定要說方言嗎?不說方言就主持不好節目,就達不到好的效果或者說“笑果”嗎?而這個,又與方言好不好、要不要傳承有關嗎?現在影視劇中的領袖人物,都不講方言而統一講普通話了,電視節目主持人又為何非要抓住方言不放呢?

  其實,電視節目主持人完全可以用規范的語言做節目,包括搞笑等。陳佩斯、朱時茂沒用方言,演的小品照樣成功,而且多數成了經典。朱軍、董卿、周濤等人一直用標准普通話主持節目,照樣是婦孺皆知,擁躉甚眾。

  “方言限令”出台后,好多電視台積極響應,迅速行動起來,上海廣播電視台已把總局要求第一時間傳達到一線編導主持人,正在研究將規范使用通用語言文字納入月度績效考核、年度評優等體系,作為獎懲的重要依據。天津廣播電視台決定在做好內部播音員主持人培訓管理的同時,對外購節目和外請主持人加強審查和引導,做到有錯必糾。深圳衛視表示,對所有邀請的節目嘉賓,無論是內地知名藝人、港澳台人士還是外籍華人,都會在節目錄制前提示其使用規范語言,盡量講普通話……期待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專門精心推出的“方言限令”,能在各電視台的配合及社會輿論的監督下,能得到很好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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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早(實習)、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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