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這一工作走在前列的江蘇南京,政府通過扶持科技超市,整合了農戶、企業及科研院校的資源,為農業特色產業提供全程科技服務,包括提供種子、農資等配套生產資料的一條龍服務﹔產中為農民培訓解難,聘請專家對接大戶和農民﹔產后以保護價收購、精深加工銷售等對接市場。
以組織創新而論,則包括農業協會、合作社等農業合作化組織的建設與改革。譬如,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孔祥智就提出推進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議。
他說,作為農民合作社的組成部分,土地股份合作社是由農民以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入股而形成的,在東北、華北等地區,主要由農機合作社發展而來,應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框架下,設計農民股份合作制度,包括入股和分配的辦法,使土地股份合作社有法可依。
家庭經營仍是基礎
什麼樣的制度安排和組織形式既能使分散的小農家庭經營模式逐步實現規模經濟,又確保小規模經營農戶不受剝奪?這是在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換過程中,中國農業經營體系創新面臨的又一個現實的問題。
張曉山指出,這一問題的背景是,長期以來,中國農業生產的格局是傳統小規模兼業農戶和新型農業生產主體並存,生存型農業和市場化、商品化、專業化比較高的農業形式兼具。
而且,他認為,未來相當長一段時期,這種混合型的多樣性多元化農業經營模式會繼續存在。“因為即使將來我們的城鎮化率達到70%,仍然還有四五億人在農村。”他說,“中國農業現代化不可能走剝奪小農的道路,家庭經營仍然是中國農業生產經營制度的基礎。”
張曉山和朱啟臻都表示,家庭經營加社會化服務體系適合於傳統農業也適合於現代農業,農業發展階段的變化,不會改變家庭經營為主的性質。
張曉山進一步解釋,目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一般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公司化模式,在中國未來的發展有一定限制,其本身規模不會很大,一般以經濟作物、養殖業等為主,大田糧食作物很少。政策表述亦是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種養業。
另一類是家庭農場、種糧大戶形式,后者本身就是家庭經營基礎上逐步發展起來的,只是專業化、商品化程度更高,這一類是中國農業未來發展的主流。從這一角度而言,要保障糧食安全重點要扶持家庭農場、種糧大戶這樣的新型主體。
從2012年起,農業部門已在全國部分地區建立了家庭農場試點,目前,經營規模在100畝以上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主體超過270萬戶,成為現代農業中最為活躍的經營主體。
孔祥智認為,下一步農業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該聯合起來,盡快建立家庭農場制度,並和金融部門協作解決其貸款和保險等深層問題。
在此背景下,朱啟臻等專家認為,農業經營制度創新中有兩點必須堅持,其一,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地位,在此基礎上進行規模化經營,發展方向是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其二,在上述基礎上進一步發展合作社、聯社。
對於傳統小農的地位,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賀雪峰較為擔憂。他對本刊記者表示,國家的農業政策需要更加關注數以億計小農的經營與生存。
他具體闡釋說:“最緊迫的問題是生產環節協作,社會化服務,也就是說要解決在‘人均一畝三分、戶均不過十畝’且地塊分散在七八處耕地上的耕作方便的問題。”
在賀雪峰看來,支持小農經營不僅是人多地少的農業國情所限,還有更加深刻的社會意義。
“小農經濟構成了中國農村穩定的基礎。未來20∼30年,中國農業GDP佔比將繼續下降,但農村人口將仍保持在一個相當龐大數量。”他說,“農村是否可以保持穩定,農村能否繼續作為中國現代化的穩定器與蓄水池,從而為中國發展提供戰略縱深,事關中國現代化的成敗。中國式小農經濟將在未來20∼30年仍然構成中國農村穩定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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