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監察局制定出台《廣州市紀委監察局干部監督管理辦法》和《廣州市貫徹〈廣東省紀檢監察干部行為規范〉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好中央、省紀委的新任務新要求,進一步規范紀檢監察干部行為,日前,廣州市紀委監察局專門制定出台了《廣州市紀委監察局干部監督管理辦法》和《廣州市貫徹〈廣東省紀檢監察干部行為規范〉實施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實施辦法》)。其中,《實施辦法》明確要求全市紀檢監察干部不准有為被調查對象通風報信、為腐敗分子充當保護傘等十類行為。
紀檢監察干部不准大操大辦婚喪事宜
據介紹,《廣州市紀委監察局干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共8章33條,主要包括輪崗交流、任職回避、公務回避、任職談話、信訪談話、誡勉談話、述職述德述廉、出國(境)管理等內容。《廣州市貫徹〈廣東省紀檢監察干部行為規范〉實施辦法》共11條,主要包括制定目的、適用范圍、具體行為規范、實施主體、監督主體和違反行為規范的處理措施等內容。
其中,《實施辦法》對全市紀檢監察干部列出了具體行為規范,要求紀檢監察干部不准有為被調查對象打探說情、通風報信、出謀劃策﹔干預案件查處工作,以案謀私或者為腐敗分子充當保護傘﹔打著領導或者紀檢監察機關的旗號辦私事、謀私利、徇私情,干預或者介入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等商務活動﹔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接受不健康的陪侍服務,發生打架、斗毆、酗酒滋事等不注重紀檢監察干部形象的行為﹔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等十類行為。
紀檢監察干部加強廉政風險防控
市紀委常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說,上述兩個《辦法》重點明確了三方面內容。首先,進一步深化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重點圍繞紀檢監察信訪舉報處置權、案件檢查權、定性量紀權、執法糾風權、干部任用權、資金資產支配權,在查找廉政風險點、科學評定風險等級基礎上,進一步健全完善防控措施、固化流程制度,探索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建成“分崗查險、分險設防、分權制衡、分級預警、分層追責”的紀檢監察機關智能化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強化權力制約。
其次,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紀檢監察干部輪崗交流、任職回避、任免職談話、述職述廉、誡勉談話等制度,強化內部約束,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
同時,進一步嚴格日常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涉及紀檢監察干部信訪舉報的受理、辦理、核查、督辦等制度,加大對涉及紀檢監察干部信訪舉報問題的查處力度。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對紀檢監察干部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打招呼早提醒,對不適合在紀檢監察機關工作的干部堅決調離,對嚴重違紀違法的干部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決不姑息。
梅河清表示,市紀委接下來將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督促和引導廣大紀檢監察干部自覺踐行和嚴格遵守上述兩個《辦法》,認真履行好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責和使命,自覺接受廣大干部群眾和社會監督,打造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記者 湯南 通訊員 穗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