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適應經濟全球化新形勢,必須推動對內對外開放相互促進、引進來和走出去更好結合,促進國際國內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參與和引領國際經濟合作競爭新優勢,以開放促改革。
(24)放寬投資准入。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保持外資政策穩定、透明、可預期。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放開育幼養老、建筑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進一步放開一般制造業。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
建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改革開放的重大舉措,要切實建設好、管理好,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在推進現有試點基礎上,選擇若干具備條件地方發展自由貿易園(港)區。
擴大企業及個人對外投資,確立企業及個人對外投資主體地位,允許發揮自身優勢到境外開展投資合作,允許自擔風險到各國各地區自由承攬工程和勞務合作項目,允許創新方式走出去開展綠地投資、並購投資、証券投資、聯合投資等。
加快同有關國家和地區商簽投資協定,改革涉外投資審批體制,完善領事保護體制,提供權益保障、投資促進、風險預警等更多服務,擴大投資合作空間。
(25)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堅持世界貿易體制規則,堅持雙邊、多邊、區域次區域開放合作,擴大同各國各地區利益匯合點,以周邊為基礎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改革市場准入、海關監管、檢驗檢疫等管理體制,加快環境保護、投資保護、政府採購、電子商務等新議題談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標准自由貿易區網絡。
擴大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開放合作。
(26)擴大內陸沿邊開放。抓住全球產業重新布局機遇,推動內陸貿易、投資、技術創新協調發展。創新加工貿易模式,形成有利於推動內陸產業集群發展的體制機制。支持內陸城市增開國際客貨運航線,發展多式聯運,形成橫貫東中西、聯結南北方對外經濟走廊。推動內陸同沿海沿邊通關協作,實現口岸管理相關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
加快沿邊開放步伐,允許沿邊重點口岸、邊境城市、經濟合作區在人員往來、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實行特殊方式和政策。建立開發性金融機構,加快同周邊國家和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形成全方位開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