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不構成詐騙罪但不值得提倡
博士生張冰祥的行為構成詐騙嗎?重慶晨報記者採訪了重慶市和華利盛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浩。
董浩介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董浩說:“由於騙子隻給張冰祥匯去300元,數額較小,不構成詐騙罪,無法追究其本人的刑事責任。但這個方法並不值得提倡,市民遇到類似的情況時,一定要先冷靜思考,核實對方身份,並及時撥打110報警。”
同學說>
跟騙子玩
他鬼點子多
與張冰祥同一個實驗室的小汪証實了張冰祥的說法。
“我可以証明,確實有這個事情。”小汪說,張冰祥腦袋轉得快,鬼點子多,從這一次耍騙子就可以看出來。得知騙子給張冰祥打了錢,小汪也很吃驚。對於同學的做法,小汪只是覺得好玩,調侃說:“他這完全是閑的,一天沒事情做。”
網友說>
樓主這麼厲害!
真的假的?
僅僅兩天,張冰祥所發帖子的瀏覽量就超過1600次。不少網友對張冰祥表示欽佩。
網友“Smileyfly”說:樓主居然能把騙子騙了。
網友“雪落心天”說:樓主厲害,騙子要是都遇到樓主,世界上就沒有騙子了。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這都是樓主一個人在說,無憑無據,無法讓人相信。
網友“漠北雄鷹”說:樓主就是在娛樂大眾而已。(記者王鑫)
(來源:重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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