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閱讀】
今年3月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明確,整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職責等,由一個部門承擔。隨后,國辦發布了該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明確在6月底前完成對三大醫保職責的統一部門管理。
專家認為,這將為將來制度並軌奠定基礎。
日前,衛計委新農合研究中心和新農合醫療技術指導組在北京召開了醫療保障管理體制有關課題研討會。三大醫保的管理、制度整合得到與會專家的一致認可。
我國目前有三大基本醫保制度,分別為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前兩項醫保由人社部門管理,新農合由衛生部門管理。
今年3月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明確,整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職責等,由一個部門承擔。隨后,國辦發布了該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明確在6月底前完成對三大醫保職責的統一部門管理。
現況:
各管各的 浪費資源
專家認為,三項醫保之間既有交叉又有斷裂,管理部門的分散也帶來了財政的重復投入和管理上的相互掣肘,隨著我國城鄉一體化的快速發展,整合三項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管理勢在必行。
重復參保,造成資源浪費。去年審計署公布的審計情況顯示,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個人為單位參保,新農合以家庭為單位參保,險種間保障對象有交叉,即便同一險種各地政策也有差異。上述情況造成重復參保,截至2011年底,538.47萬人重復參加新農合、城鎮職工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造成財政多補貼7.92億元。
由於分屬兩個部門管理,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在大部分地區的行政、經辦等管理資源並行,人員、機構、信息系統分割,互不相容,難以銜接。為此,很多地方的醫院需要設兩個報銷窗口,分別對接。
職工醫保籌資水平高,有不一樣的報銷目錄、政策,待遇較高,而新農合、居民醫保籌資水平較低,總體保障水平較低,造成制度不公。最常見的情況是,有的家庭就業者參加職工醫保,家屬參加別的醫保,職工醫保參保人一年看病的錢不到起付線,而其他醫保的錢不夠用。
“我國三大醫保資金年度籌資達到8000億元,覆蓋超過12億人,其中70%是新農合參合人,但新農合籌資規模卻隻有2000億元左右,約佔1/4。多部門、分制度、分人群管理體制已不適合新型城鎮化的要求。”中國社科院勞動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說。
而從保險的疾病風險分擔機制建設來說,“碎片化”的制度、管理模式,不利於提高統籌層次,不符合大數法則,難以發揮出最大的效益,從而對基金的管理產生風險。
探索:
各地試點 管理合一
隨著社會保險認可度的提高、城鎮化的穩步推進,地方越來越認識到管理、制度“碎片化”的障礙。很多地方開始探路三保的管理職責合一,甚至是制度合一。
據廣東發改委副主任、醫改辦負責人張力軍介紹,廣東省全省19個地市建立了融合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的城鄉一體醫保制度,其中深圳、東莞、中山3市先行先試,將三項醫保整合為“一張網”。同時21個地市全部實現市級統籌,實現即時結算。3年各級財政用於基本醫保體系建設的資金投入達到441.6億元,年均增幅達到29.2%。
在東莞打工的四川達州小伙子劉洋告訴記者:“當地外來務工人員、個體私營業主等看病報銷和當地人一樣,都是同等的報銷標准。”
其他省份也有一些地市已將職責歸到一個部門管理。城鄉醫保的並軌走的步伐更快,今年兩會期間,人社部負責人介紹,全國已有6個省級地區和30多個地市、150多個縣實行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一體化。
統計數字顯示,各地醫保基金大量結余,2011年底全國職工醫保基金累計結余已達5525.52億元,新農合結余824.42億元,城鎮居民醫保結余413.57億元。而在資金投入結構上,職工基本醫保來自財政的補貼僅佔3.47%,城鄉居民醫保中來自財政雖佔82.09%,但中央財政負擔了43.2%,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的投入更是佔到80%以上。
加上西部地區也有醫保城鄉統籌與地市級統籌的成功實踐,國務院首屆醫改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認為,上述情況表明再以財力不足作為影響制度整合和統籌層次提升的理由並無依據,三大醫保應統一管理部門。
將來:
制度銜接 待遇無別
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安排,三大醫保職責統一到一個部門管理,屬於管理職責的整合,將先實現行政、經辦資源的整合,為進一步的制度並軌打下基礎。
“將來的整合不僅是管理部門合並,而是制度銜接,實現所有參保人待遇無差異,這才是真正的分擔疾病風險的醫保補償模式。”王延中說。
三大醫保歸哪個部門管理,目前尚無定論。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珍認為,三項醫保整合管理職責之后,如果歸人社部門管理,最大的困難是在專業技術和信息獲得方面存在劣勢﹔如果由衛生部門管理,最大的問題在於輿論會認為衛生部門“管辦不分”。
李珍介紹,依據國際經驗,人類發展指數較高的國家、醫保全覆蓋的國家更多傾向於“大衛生”管理模式,但前提是醫療服務供給的管辦分離。
研討會上,衛計委衛生研究中心公布的對國際上171個國家和地區的醫療保障管理體制情況的分析顯示,84%的國家/地區由衛生部門單獨管理(佔72%)或與其他部門共同管理(佔12%)醫療保障。
與會專家指出,醫療保障是否有效的評判標准並不在於基金是否平衡,而在於是否有利於參保者公平、可及地利用醫療服務。片面強調醫療保險基金平衡問題,單純以經濟手段對醫療機構進行總額控制,造成醫院接收醫保病人越多,反而可能要承擔更多的醫保結算損失,醫院因此而推諉醫保病人。
“不管歸哪個部門管理,都急需進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以應對當前醫保管理上的風險。而且醫療保障體制的改革應是協調推進的,醫保、醫療、醫藥‘三醫’要聯動,不能隻從一方面來談。”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程曉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