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人大收回稅收立法權尚無時間表
3月9日下午3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
有記者問當前全國人大收回稅收立法權的可行性、可能的路徑和時間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回復說:我們關注到最近一段時間,媒體、專家對稅收法定的問題討論特別多、特別活躍。有的代表團已經將此列為議案正式向大會提出。
為什麼大家這麼關注這個問題?稅收法定的根源在哪裡?我僅從法律制度上給大家做一個解釋。立法法是我國一部很重要的法律,是憲法相關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立法法第八條規定了全國人大專署立法權的范圍,稅收立法是人大權力,但是人大可以授權。
正是因為有這樣的規定,1984年和1985年全國人大就授權國務院在稅收、改革開放、經濟改革等方面制定行政法規。1984年的授權決定已經廢除,1985年的授權決定現在依然有效。至於什麼時候收回,我們還要認真地研究、分析大家的意見,在適當的時候考慮這個問題。具體沒有路線圖,也沒有時間表,但是我們會回應公眾的關切。
不同聲音
經濟學家李稻葵日前對媒體表示,稅收立法權收歸全國人大是對的,但是也有個問題,人大是不是真具備專業知識?如果搞得不好就會像勞動合同法一樣,結果並不好。他認為比較可行的方法是通過各地試點,形成國務院條例,再逐步形成全國性立法,不能太早立法。(特派北京記者張林、孫晶)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