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河南省某縣人民法院近年來審理的離婚案件有1872件,其中農村離婚案件佔65%,由外出打工的女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佔73%,而當事人在起訴前就與第三者有染的約佔62%,其中一部分為非法同居。這些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大部分年齡偏小,婚齡也短。
農村外出打工婦女離婚的原因,主要是她們進城務工后,與家人長期分居,缺少感情交流,導致移情別戀。也有些婦女是忍受不了丈夫的賭博、酗酒和長期家庭暴力而外出打工的,這種情況更容易導致家庭破裂。
外出打工婦女離婚率上升,往往導致一系列家庭問題。被妻子拋棄后的男方,有的因失意而破罐破摔,擾亂鄉村社會,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有的家庭孩子因缺少母愛,中途輟學而流浪社會。對於這些問題,有關人士認為基層政府應該重視起來,尤其是鄉村干部要給予更多的關注,為他們搭建一個良好的溝通平台,促進雙方的情感交流,及時化解婚姻中存在的問題,維護鄉村的和諧穩定。比如,以基層政府的名義,在每年的重要節假日,給外出打工的婦女郵寄一封熱情洋溢的慰問信,送上一份家鄉的問候。並教育廣大農村婦女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念,一方面要自強、自立、自信,另一方面也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輕易造成家庭破裂。當然,一旦她們的婚姻不可挽回,也要努力勸說雙方正確對待生活,尤其要對孩子負起責任來。(榮生)
(來源:內蒙古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