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轉讓所得征20%個稅--時政--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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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產市場調控“國五條”細化 

二手房轉讓所得征20%個稅

2013年03月02日04:4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本報北京3月1日電  (記者王煒)據中國政府網1日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對2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出台房地產市場調控五項政策措施進一步細化。

  通知要求,繼續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進一步完善現行住房限購措施。限購區域應覆蓋城市全部行政區域﹔限購住房類型。應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購房資格審查環節應前移至簽訂購房合同(認購)前﹔對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連續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証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証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其他城市出現房價過快上漲情況的,省級人民政府應要求其及時採取限購等措施。

  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可根據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

  通知還要求,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本地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布。另外,市、縣人民政府應於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相關報道見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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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軍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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