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新學期第一天,“減負”再次成為開學主題。今天上午,市教委發布“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通知”,出台八條具體措施,落實學生“減負”。這八項措施將從3月19日起施行。
減負新政·要點
初中每天不能超過7節課
嚴格控制周課時總量。小學一、二年級周課時不得超過26節,語文、數學、英語學科課程不得超過15課時﹔三至六年級周課時不得超過30節﹔初級中學周課時不得超過34節,也就是每天不能超過7節課。
各區縣和學校要確保開齊課程、開足課時,不得增加考試科目的課時或者減少、挪用體育、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非考試科目的課時。確保中小學生每天1小時體育鍛煉時間並保証質量。
五六年級作業不超1小時
針對目前普遍存在的作業量大問題,市教委要求區縣和學校要加強對作業的指導和管理,嚴格控制課外作業總量。小學一至二年級不布置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語文、數學和英語可適量布置家庭作業,三至四年級每天作業總量不得超過30分鐘,五至六年級每天作業總量不得超過1小時﹔初中每天家庭作業總量不得超過1.5小時。教師布置作業必須堅持“精選、批改、講評”原則,不得布置簡單重復性和懲罰性的作業,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讓學生家長代為評改作業。
早8點前不安排教學活動
市教委對學生在校時間提出明確要求:小學生在校學習時間不超過6小時,中學生在校學習時間不超過8小時。各中小學校不得早於8點安排教育教學活動,保証學生充分的休息和睡眠時間。學校的課程計劃安排和作息時間表應向學生和家長公布。
小學不搞全校期中考試
市教委要求嚴格控制義務教育學段的考試方式、科目和難度、次數。區縣不得在小學各年級組織選拔性或與升學挂鉤的統一考試。小學除語文、數學、英語每學期期末可以舉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級學科考試外,其他課程不得組織考試。除組織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外,區縣不得在初中其他年級組織統一考試。初中各年級每學期隻能組織期中、期末2次全校或全年級的學科考試。區縣和學校組織的考試,內容要符合課程標准的基本要求,不得隨意增加難度。區縣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門不得以考試成績對學校進行排名﹔學校不得以考試成績對班級、教師、學生進行排名。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堅決禁止學校採取或者變相採取考試、測試、面試等形式選拔學生。
公辦教師不能有償補課
2007年,北京市提出:嚴禁公辦學校教師工作日期間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以及組織所在學校的學生進行有償家教活動。2009年3月1日,北京市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實施辦法正式實行,規定公辦學校教師如在工作日期間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或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將負法律責任。
而今天發布的“減負通知”,不再提“工作日期間”的概念,而直接規定“嚴禁公辦中小學教職工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或引導本校學生參加校外文化課補習班。”也就是說,在任何時間段,公辦校教師都不得參與有償補課。
同時,嚴禁學校、教研機構、校外教育機構等以任何名目在課余時間、寒暑假、雙休日和其他法定節假日組織在校中小學生集體補習文化課程或上新課,不得通過組織補習、輔導向學生收取費用。
競賽成績不作為入學依據
堅決禁止學校單獨或和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各類培訓班。不得統一組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報名參加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等學科競賽活動,禁止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証書作為入學依據。各中小學校不得為學科類競賽活動提供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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