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外發布稱,經過對10個省市1002人的逐一排查,確定中鐵隧道集團二處有限公司南呂梁山隧道“12.25”爆炸事故8人遇難,5人受傷,並公布了傷亡者名單以及基本情況。山西省人民政府2012年12月31日發布公告稱,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南呂梁山隧道在建工程在12月25日發生爆炸事故,已致8人死亡5人受傷。事故發生后,項目經理未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涉嫌瞞報。張雲 攝
中新網太原2月5日電 題:中鐵隧道爆炸隱瞞事故公布調查經過
作者 王燕君
2月5日,山西省政府就中鐵隧道集團二處有限公司南呂梁山隧道“12.25”爆炸事故召開調查情況通報會,詳解事故瞞報、調查經過。
2012年12月25日,中鐵隧道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傷。事故發生后,項目部經理未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報告。當月31日,山西省安委會通報了這起爆炸事故,事件得以披露。
期間,這起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如何得以瞞報、如何追究瞞報責任人等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山西省安委會新聞發言人劉德政在通報會上稱,“12.25”事故單位是中鐵隧道集團二處有限公司,該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隧道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六標項目部是它的下屬單位,六分部是六標項目的下屬單位,事故就發生在六標項目部六分部的施工區。
經調查,2012年12月25日14時40分,中鐵隧道集團二處有限公司南呂梁山隧道爆炸事故發生,六分部沒有按規定上報,自行組織搶救。
18時,六分部經理向六標項目部經理電話報告,謊稱僅有2人受傷﹔23時,六分部經理召集有關人員,提出不上報事故﹔次日7時,六分部經理電話匯報六標項目部經理8死5傷的情況﹔8時,兩人再次通話,商量派人協助善后事宜﹔隨后六標項目部經理派人到六分部協助工作。
2012年12月30日,有網民在微博中轉發消息稱“山西臨汾市發生嚴重鐵路工程事故,造成60名工人慘死、多人受傷,相關消息現已被山西封鎖”。當日,山西蒲縣政府核實情況,六標項目部在出具的情況証明中仍稱:經調查詢問,該工地未發生網傳的安全事故。
劉德政稱,調查結果証實,六分部、六標項目部、二處有限公司三個層次共有6人參與了事故隱瞞和毀滅証據。這是一起施工單位違法銷毀爆炸物品導致的責任事故,也是一起被嚴重隱瞞的責任事故。
2013年1月1日,山西省政府成立事故聯合調查組,經過32天緊張工作,提交了事故調查報告。其中,被問責人員共40人,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的15人,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21人,責成當地有關單位處理的4人,建議對中鐵隧道集團有限公司、中鐵隧道集團二處有限公司、北京鐵城監理公司、晉豫魯鐵路通道公司等責任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建議責成中鐵隧道集團向中國中鐵股份公司作出深刻檢查。
劉德政表示,此次事故再次証明“任何時候都不能過高估計企業、政府對安全生產的監管能力和水平”。(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