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警方的通告引發“房媳”事件更多疑點。運城市紀委新聞發言人李新民昨晚表示,市紀委未對張彥的超生行為作出處罰。運城市委新聞中心王主任表示,調查組正就網友關心的問題進行核實調查。
紀委未就超生處罰
據北京警方前天通報,張彥在北京市順義區楊鎮投資並購房,於2006年獲得小城鎮戶口,但小城鎮戶口2005年已停辦。
北京警方知情人告訴記者,張彥在2005年小城鎮戶口停止辦理之前提交了申請入戶及遷移材料,並通過了審批,她實際獲得小城鎮戶口的時間是在2006年。
據了解,張彥與其丈夫孫紅軍育有一兒一女,涉嫌超生。在北京警方發出的通告中,張彥第二個孩子出生時接受了順義政府的處罰,所以該孩子的戶口沒有任何問題。
《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第五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違規再生育子女,不得晉職、晉級、評模、評獎,並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張彥事件的爆料人稱,張彥自己把戶口弄到北京,一是為再生一個孩子時逃避山西方面的處罰,二是為兩個孩子能得到更好的教育。
昨晚,運城市紀委新聞發言人李新民表示,市紀委未對張彥超生作出處罰。
舉家造假無底線
就張彥向北京警方提供的失業証,運城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張彥家裡“關系”多,連身份証都有兩個,何況一張失業証明?
張彥的丈夫、公公分別為運城市夏縣公安局原局長孫紅軍、運城市財政局原局長孫太平。調查組提供的情況顯示,早在2011年2月,運城市紀委就對孫紅軍因濫用職權、動用技偵設備調查舉報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調離公安局長崗位。
孫太平在兒子被錄用為警察時,違規幫助辦理錄警手續,為延遲退休私改自己的檔案年齡,為此運城市紀委給予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昨晚,運城市委新聞中心王主任表示,調查組正就網友關心的問題進行調查,有進展將第一時間公布。
>>專家說法
公務員超生所在單位應查處
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反腐專家王榮利認為,對於超生,國家在法律層面上沒有相應處罰規定,“嚴格意義上是由行政部門來管理,行政機關自己內部處理”。王榮利說,超生與張彥的戶籍有關系,也與其所在單位有關系,“本單位應當對其有所了解,進行查處﹔戶籍地也應該對超生情況有所了解。無論從戶籍管理制度,還是從行政管理角度來講,雙方都有權益進行查處。從戶籍管理角度講,可能相關部門只是認為罰了款就行,卻沒有考慮到她是公務員的身份,所以這個應由她本單位進行管理”。
本報記者梅天一 潘珊菊新華社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