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拒不整改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問:對於今后進一步加強整改工作,審計機關有何建議?
答:加強整改需要各有關方面的共同努力,發揮合力。我們建議:一是明確被審計單位和審計機關在整改中的責任,明確和強化被審計單位依法必須整改的責任﹔二是要加大對審計查出問題的問責力度,對於拖延、推諉甚至拒不整改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三是將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納入各級政府督辦和考核內容,同時建立整改情況通報公報制度,以公開促整改﹔四是在糾正違規違紀問題的同時,有關部門和單位應重視審計提出的建議,及時修訂和完善制度,切實強化內部控制和管理,不斷提高依法理財和依法行政水平﹔五是積極推動改革,以改革的方式解決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的問題,從根本上鏟除滋生問題的土壤。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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