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查辦7名廳局級干部
市檢察院嚴查貪污賄賂犯罪
查辦7名廳局級干部
本報訊(記者車莉)昨從市人民檢察院報告中獲悉,去年我市檢察機關嚴肅查辦貪污賄賂犯罪,7名廳局級干部被查辦。
去年我市檢察機關共立辦貪污賄賂大案287人,縣處級以上要案77人(含廳局級干部7人),大要案件佔立案總數的98.6%。市委宣傳部原常務副部長謝功卓、武昌區政府原區長胡勤華重大受賄案已移送審查起訴,還查辦了洪山區政協原副主席鄒春美貪污、受賄190萬元案,市財政局原副巡視員楊德勤受賄150萬元案,市公交集團原董事長遲旭東受賄300萬元案等一批大要案。
抓住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立案偵查發生在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領域的貪污賄賂犯罪57人﹔農用機械購置補貼、農村家園建設等領域貪污賄賂犯罪46人﹔征地拆遷、施工改造等工程建設領域貪污賄賂犯罪91人。東湖開發區院查辦了左嶺街彭李村原黨支部書記程某貪污國家土地補償款案﹔武昌區院查辦了省水利系統南水北調工程建設中的受賄窩案7件7人。
嚴肅查辦發生在司法領域中的職務犯罪,依法查辦了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鑒定處原處長雷建國、執行庭原執行員馮延明等受賄案。
切實加強反瀆職侵權工作,共立案偵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各類瀆職侵權犯罪66人,同比上升40.4%,其中涉及黨政機關、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工作人員28人,縣處級以上干部9人。依法查辦了武漢化工新區80萬噸乙烯工程建設過程中,有關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受賄,導致國家拆遷補償資金損失2.3億元案﹔市水務集團有關工作人員在南太子湖征地拆遷項目建設中濫用職權、貪污窩案﹔社會保障系統有關國家工作人員在辦理職工病退過程中濫用職權、受賄,導致國家養老金被騙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