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深圳1月2日消息(記者李欣 沈靜文)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超生一胎罰22萬,境外生二胎也算超生,未婚生子不算超生……這些規定,出自昨天起正式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新條例》剛一出台就賺足了眼球,深圳的計生新規,究竟是大膽的標新立異,還是被誤讀的循規蹈矩?
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介紹,當前深圳出生人口性別比持續偏高,全市各區社會撫養費計征基數不同導致超生人員規避管理,《條例》因此出台。深圳衛人委政策法規處處長王延平介紹,新規重點,一是獎,二是罰。
王延平:它的亮點主要就是增加了人口利益導向的制度,比如,對晚婚晚育的婦女產假增加了一些假期。再次,統一了社會撫養費征收的標准,現在各個區的征收基數是一樣的,深圳現在就是統一按3倍征收。另外對於失獨家庭、傷殘家庭的政策扶助的這次力度也加大了。
盡管王延平把“獎”放在前面,但“罰”顯然吸引了更多的社會關注。此次《條例》明確,對於超生一個子女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征基數一次性征收3倍社會撫養費。照此計算,2013年起,在深圳超生一個子女,罰款數額為219030元。這個數字,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張翼認為,有待商榷。
張翼:生育的罰款是根據上一年度的社會人均收入的倍數來算出來的,如果不是一個固定數字我認為是合適的。應該說以他家庭去年年收入真正數字的倍數來作出征收,可能在社會的公平性方面更加具有操作性。
超生一個罰22萬,對普通工薪家庭,這當然是不小的數目,有網友問,對億萬富翁來說22萬好比九牛一毛,新規是否在鼓勵富人超生?事實上,《條例》還特別列出,如果被征收人上年度實際收入高於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還應當按照超出部分的2倍追加征收社會撫養費。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年收入超過平均數50萬元,社會撫養費的數字將超過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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