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消息: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近日發布《關於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通知稱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稅務發票工本費、戶口簿工本費、戶口遷移証和准遷証工本費、企業注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採礦登記費、進網許可標志工本費、房屋租賃管理費等30項涉及企業和居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共15項)
一、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1、進網許可標志工本費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2、城市房屋安全鑒定費
農業部門
3、黃渤海、東海、南海區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
財政部門
4、收費票據工本費(中央本級)
海關部門
5、ATA單証冊調整費
6、貨物行李物品保管費
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
7、稅務發票工本費(包括普通發票工本費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工本費)
國務院港澳辦和地方外事辦公室
8、《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証》工本費
9、《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証》簽注費
10、《派駐香港澳門身份証明》工本費
二、省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1、船舶停泊費(各省區市)
2、鐵路用地管理費(內蒙古自治區)
3、鐵路用地管理費(新疆自治區)
4、借用鐵路土地管理費(福建省)
5、佔河(灘、堤)管理費(遼寧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