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17日電 (記者賈玥) 今天上午,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保障國際論壇2012暨《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2》(以下簡稱“報告”)發布式在京舉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在發言中指出,要積極探索和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這一問題“不能再拖下去了”。
金維剛表示,《報告》是以中央制定的關於我們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方針的確定的工作重點為指導,通過對全國和各個地區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狀況進行深入研究,對於養老保險基金可持續發展問題進行分析,並且提出了有關如何解決養老保險基金問題的方案,應該說是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決策的參考價值。
金維剛認為,《報告》對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的制度以及基金運行情況進行了比較詳細的論述。因為重點是對地區養老保險基金的深層次問題進行分析,揭示了全國各個地區在養老保險基金方面面臨的嚴峻形勢,特別是已經形成的個人帳戶的巨額的空帳,還有部分地區的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失衡的問題。可以說為我們敲響了警鐘,應該引起政府和有關方面高度關注。
金維剛指出,《報告》是根據中央提出的關於社會保障發展方針,設計的一套養老金的發展指標體系,並且以此為主開發了中國養老金的發展指數,將定期測算和發布各個地區的養老金的發展指數。這項定量分析研究工作,可以說提高了對於我國養老保險發展方面的客觀評價的科學性,將成為反映我國養老保險發展狀況的風向標。
金維剛說,《報告》對於目前一部分地區養老保險基金收不抵支的問題進行了分析,揭示了這一問題的實質和特點以及未來發展趨勢,並以大量的統計數據分析作為研究依據,所指出的導致部分地區養老保險基金收不底支的原因是符合實際的。並且提出了關於治理地區養老保險基金失衡問題的主要對策,這些理論分析和所提出的這些對策建議也提升了這一研究成果的參考價值。
金維剛還指出,《報告》提出的地區養老基金失衡解決方案需要進一步研究論証。在《社會保險法》頒布實施之后,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經以法律形式確定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和制度要素。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從根本上改變現行制度,不僅導致轉制成本過高,而且難以付諸實施。對於目前養老保險收支方面存在的一些地區的基金收支失衡問題和目前就全國而言出現的巨額空帳問題,還是應當在《社會保險法》規定的有關養老保險制度的法律框架內,立足於養老保險制度客觀環境和現實條件,研究探索解決問題的可行途徑。
目前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已經實現了制度全覆蓋,標志我國已經進入到養老保險制度發展的新階段。在養老保險事業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許多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迫切需要加緊研究解決。金維剛對於如何推進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建設提出幾點意見:
第一,要堅持實行《社會保險法》以法律形式確定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制度的統帳結合模式,對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實行嚴格的分帳管理,明確這兩類資金的性質和功能定位。在統籌基金收不抵支的時候不能繼續透支個人帳戶,而應該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級財政對養老保險資金支出的托底責任和長期穩定的投入機制,避免個人帳戶的空帳規模進一步擴大。並且要堅定不移的推進做實個人帳戶。做實個人帳戶試點是從2001年開始,現在已經經歷了十多年,在目前全國13個省市進行試點,其中有兩個省是在極少數地方有些試點縣做,主要在11個省市做實。到去年年底做實資金隻有2700億,規模還很小,所以這反映了目前試點工作難度很大,各方面意見不一致,矛盾比較多,盡管如此,還是應當堅定不移的繼續做下去。在做實的過程中逐步解決目前面臨的矛盾和問題。
第二,加緊制定和出台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辦法。目前由於基金的投資渠道過於狹窄,導致基金難以實現保值增值,這個問題也應該到做實個人帳戶,反對做實個人帳戶的一個理由就是做實之后貶值,為什麼還要做實?這個問題已經持續很多年了,不宜久拖不決,如果再拖下去,會導致基金繼續大規模貶值,因此對這個問題應該早下決心,並且制定切實可行、安全穩妥的投資運營辦法。在資本市場和基金投資之間應當形成一道防火牆,這需要採取一些特殊的制度安排和必要的政策措施。同時要加強對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監管,確保基金安全。
第三,要積極探索和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十八大再次強調,要增進我們制度的公平性,目前社會上反映比較強烈的一個問題,就是在養老金待遇方面,由於雙軌制所導致的待遇差距過大問題,這個已經成為一個近年來人大、政協兩會之前和期間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已經到了必須要高度重視和採取必要措施解決的時候了,不能再拖下去了。特別是要採取有效的措施推進五省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這個試點方案在2008年的時候國務院已經出台,五個省市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省市出台正式實施方案,這種情況在我們國家改革歷史上也是罕見的,也反映了這個問題難度很大。但是,這個問題是有辦法解決的,辦法總比問題多。這方面需要通過採取相應的一些政策措施推動地方在這方面的試點,逐步實行統一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從根本上解決雙軌制導致的養老金待遇上社會不公平問題。
第四,要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基礎上,加快研究制定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方案,並且付諸實施。要提高基金的抗風險能力為重點,在實現全國統籌之后,可以考慮適當調整費率,以減輕企業負擔,同時也為企業年金發展打開一個新的空間。
第五,要加大財政對養老保障的投入。這方面我覺得需要合理調整財政支付結構,形成一個比較穩定、長期、有效的財政對於社會保障特別是養老保障投入的機制,確保養老保險基金長期的平衡和可持續發展。